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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職務法庭檢察官懲戒案公開審理~陳隆翔檢察官懲戒案法庭觀察

去年5月14日監察院通過陳隆翔檢察官的彈劾案,檢察官界認為此為監察權干預司法獨立,發起「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獲得包括檢察總長在內全國922位檢察官的支持。就此,監察院公布厚達447頁的調查報告,指摘陳檢察官違法失職情節重大,請求職務法庭予以懲戒。陳檢察官則認為自己偵辦曲棍球協會案可受公評,主動聲請公開審理本案,要在法庭與監察委員辯論,捍衛自己的聲譽。職務法庭同意陳檢察官的聲請,訂2月14日14:30公開審理。

這場引起司法界震撼彈的懲戒案,究竟是監察權違法干預司法權,或是檢察官偵辦案件的重大疏失?我們邀請大家一同進行法庭觀察,發現事件真相。

※ 小提醒:面對武漢肺炎疫情狀況,旁聽時記得戴口罩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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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0年2月14日14:30

地點

高等法院刑事專一法庭(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流程

時間 內容
14:00 集合排隊
14:30 法庭開庭
結束 司改會觀察員與旁聽民眾分享

什麼是職務法庭?

職務法庭依照《法官法》第47條設於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負責審理法官、檢察官之懲戒、影響法官、檢察官之資格、審判及偵查獨立等事項 (檢察官依照同法第89條第8項準用) 。而職務法審理之案件,不同於臺灣大部分的司法案件以公開審理為原則,而依《法官法》第57條的規定,原則採不公開審理,僅在職務法庭認為有必要、或被移送、起訴的法官、檢察官請求公開時,例外採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