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法曹倫理

法曹倫理教育,一言以蔽之,就是以鍛鍊這種判斷力為目的之教育。如何培養這種判斷能力是本書的理論支柱之一,而如果能夠將本書活用於法律社會之現實當中,而有助於持續地培養能夠實現『司法為民』理念的法曹,這將是我們作者群及相關人士最感到慶幸的是了。

作者序

日本法曹倫理教科書「法曹倫理」第二版,在臺灣有志人士的努力下翻譯為中文版,成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倫理系列叢書」中的一冊。日文原文書甫於今年(2011)4月間由日本名古屋大學出版社所出版,在如此短期間內就能得到如此多數法律人士、學生之研讀、應用,身為執筆者之一員,實感榮幸。期待本書能為法曹職業倫理研修之教材,以及立志成為法曹一員的學生所使用之教科書,而能為引導社會大眾對司法制度的信賴盡一份心力,同時在國際親善交流上也能扮演重要的角色。

司法制度要能夠得到國民之信賴,不僅在立法上、制度上須臻完備,肩負司法運作之人材,也應本諸專門職業人員之身分,在實務面或倫理面都維持高水準並持續精進,因之,有必要充實法曹的養成、研修制度。

一般人雖已普遍認識實務教育、實務研修之重要性,但一般人或許認為關於法曹的職業倫理,在法官、檢察官得到身分保障、律師業務的經濟基礎穩固後,就可以落實。但現實上卻絕非如此,因為法曹職業倫理的特殊性,特別是關於律師保密義務及利益衝突,具有不少微妙且複雜的理論問題。為了落實法曹倫理,一方面有必要探討法曹存在之理由,以及將審檢辯的角色予以釐清,他方面也要正確掌握探討所得之理論如何適用於社會與法律現實,以及關係者間之利害關係,相輔相成,才能將理論穩當地運用在具體個案。

法曹倫理教育,一言以蔽之,就是以鍛鍊這種判斷力為目的之教育。如何培養這種判斷能力是本書的理論支柱之一,而如果能夠將本書活用於法律社會之現實當中,而有助於持續地培養能夠實現「司法為民」理念的法曹,這將是我們作者群及相關人士最感到慶幸的事了。

提到關係人士,本書能在臺灣翻譯出版,容我感謝二位即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同時也是法律倫理中心委員的劉志鵬律師(寰瀛法律事務所)對於翻譯校正提供很大幫忙,與曾擔任董事長,現為中心主任的黃瑞明律師(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其次,如果沒有得到東吳大學法學院關係人士的慧眼賞識,以及諸位翻譯者的奮鬥努力,本書臺灣翻譯版恐怕無綠呈現在各位眼前,謹予誌謝。最後,對於出版本書的臺灣新學林出版社,以及爽快地允諾翻譯授權與協助之日本名古屋大學出版社,以及全方位提供協助的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研究科研究所的林美鳳小組等諸位,筆者在此也表達衷心感謝之意。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律師倫理之原理
第二部分
律師倫理之實踐
第三部分
律師之專業責任
第四部分
法官、檢察官之專業責任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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