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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法庭10大「酸言酸語」放榜~2015法庭觀察報告記者會

民間司改會自1995年首次發表法庭觀察報告後,20年來法庭審判品質,已有稍微進步。然而,《法官法》實施3年多來,「開庭態度不佳」仍是民眾檢舉最多的類型,也提出最多個案評鑑。對此,司法界始終欠缺深刻反省,給了自己許多藉口,諸如:「這個法官態度不是很好,是因為太認真」、「法官態度雖然有問題,但判決結果沒有問題。」等辯解。突顯「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仍然充斥在法官心中。

從今年開始,民間司改會將以法庭觀察列為找出的不適任法官,並提起個案評鑑的方法,希望加強監督力道,提升審判品質。今年度民間司改會與桃園律師公會、台中夥伴律師、高雄夥伴律師合作,挑選24位評鑑不良或風評不佳的法官,進行267次法庭觀察,作成「2015年法庭觀察報告」,同時對其中4個法官提出個案評鑑,並選出年度法庭10大「酸言酸語」排行榜。

2015年度法庭10大酸言酸語錄

  1. 法官說:「火車爆胎喔! 」「我最討厭別人跟我裝笑為了,把我當白痴!」
  2. 法官說:「你要好好管管你老婆啊,這就是一個奇某幾的問題啊,你不要讓你老婆越俎代庖啊。」
  3. 法官跟當事人們說:「反正你們不和解,我庭就一直開但不會有進度喇!」
  4. 法官跟被告說:「你也一樣,不要在那邊……我等等再來罵你」
  5. 法官不耐煩斥責被告說:「你從現在開始閉上你的嘴巴!」
  6. 法官(女)跟被告說:「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
  7. 法官說:「大家在法庭上都打滾那麼久了,我們就問重點,那些不重要的就不要亂問!」
  8. 法官說:「我說的都是大白話文了。」當事人說:「可是…」法官大聲說:「沒有可是!」」
  9. 法官對二造律師大吼:「你們這樣反覆,我當然會很不開心!」
  10. 法官跟被告說:「信你才有鬼啦!」

2015法庭觀察次數表

法院名稱 桃園地院 台中地院 台中高分院 高雄地院 高雄高分院 總計
觀察法官 5人 9人 1人 5人 4人 24人
觀察次數 82次 93次 13次 51次 28次 267次
個案評鑑 2人 2人 4人

今年度觀察名單中的24位法官,大部份有下列共同的三種態樣:

  1. 欠缺情緒管控能力,無法維持公正形象:

    例如:法官對二造律師大吼:「你們這樣反覆,我當然會很不開心!」或是跟被告說:「信你才有鬼啦!」。

  2. 濫用訴訟指揮權,迫誘認罪、撤回與和解:

    例如:法官跟當事人們說:「反正你們不和解,我庭就一直開但不會有進度喇!」、「你如果堅持不認罪,想要多開幾庭,等於浪費司法資源,我會認為犯後態度不佳,量刑上就無法對你寬待!」

  3. 偏見預斷有罪推定,不讓當事人陳述:

    例如:法官(女)跟被告說:「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法官說:「有沒有你心知肚明拉在那邊亂講!」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應確實堅守內在獨立公正。不僅實質上可令人信其公正,外觀上亦不得令人質疑其公正性。」這是掌管法官、檢察官懲戒權的司法院職務法庭,在101年度懲字第2號判決揭示的判準。2015年從24位觀察名單選出4位法官請求個案評鑑,理由在於他們發生前述樣態的頻率、情節與程度,明顯欠缺法官於審判時所應具有理性、客觀性、中立性之基本要求,若未能妥適監督,將致人民所信賴法院職司審判中立、公正之形象受到嚴重破壞。

以法庭觀察請求個案評鑑,可以增加監督法官的力道。司改會將會繼續舉行法庭觀察,歡迎各地方律師公會與民眾共同參與合作。最後,提出三點訴求:

  1. 呼籲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應主動通案抽查受評鑑之法官、檢察官,積極監督不適任者。
  2. 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依《法官法》規定,進行全面評核,奬優汰劣。
  3. 現行《法官法》規範過苛,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正視個案評鑑成效不彰之事實,不要阻擋「民間版」強化監督功能的《法官法》修正草案,讓修正草案得以順利在本會期通過修法。

附件下載

2015年法庭觀察報告

出席

桃園律師公會理事長/林仕訪律師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林志忠律師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

新聞連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高榮志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