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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是台灣目前最有名的三個死刑犯。1991年發生的事件,改變了他們三人也改變了台灣的司法。但遺憾的,這些改變都沒有完成,是不是往我們認為的正確方向前進也還未知。爭辯仍然在進行中。
我們的意見很簡單且清楚: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再加上已服刑完畢的王文忠,都應該被宣告無罪。
但法院顯然不接受這樣的意見,仍然堅持著錯誤。
再更二審無罪的喜悅並未持續很久,
2011年4月21日台灣最高法院撤銷蘇建和案再更二審的無罪裁判,全案再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讓這個社會關注的司法冤案無奈地拖入第二個十年。
2011年6月15日蘇案更再三審第一次開庭,又是一個新的開始,我們仍然希望在這一審,能夠有一個完美的結束。
徐自強案
1995年房地產業者黃春樹遭綁架並殺害。1995年9月25日警方在桃園逮捕嫌疑人黃春棋,黃春棋供稱有兩名共犯徐自強、陳憶隆,同年9月28日警方宣佈破案,徐自強開始逃亡。直至1996年6月24日,徐自強在律師陪同下,向士林地方法院投案。
然而徐自強疑點重重,針對殺人的部分,自1996年12月進入高院以後,徐自強的案子在最高法院與高院間來來回回,很大的原因即在於審理過程當中,瑕疵不斷出現,整個案子充滿各種疑點,尤其判決書中藉由「自白」所認定的事實,並沒有詳細的調查加以佐證。
爾後監察院發佈的調查報告,亦直指徐自強案中陳黃二人之警詢自白任意性有問題、法院的粗率以及未盡調查等疏失。
民國92年,司改會替本案提起釋憲,大法官在2004年7月作成釋字第582號解釋,檢察總長據此第五次為其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終於在2005年裁定本案發回高院更審。
更六審經過四年漫長的審判過程,已在2009年12月8日宣判,仍舊判處徐自強死刑。
最高法院於2010年3月撤銷更六審的高院判決,發回更審,4月8日已進行更七審第一次的審判程序,辯護人聲請勘驗現場錄影帶及照片並詰問法官所傳的蕭開平法醫,但蕭法醫與案發當時負責解剖的楊日松法醫見解不同… 。
邱和順案
本案是台灣司法史上羈押為期最長的未決案件。這些被告自1988年9月陸續被捕時起即遭到羈押,至更十審開始時,尚有邱和順、林坤明、吳淑貞及吳金衡等四名被告受審,其中邱和順及林坤明仍在押,迄今已被羈押逾23年,吳金衡則於更十審終結前死亡,終究未能完成訴訟。其餘八名共犯則在更十審前,分別、先後被判10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由於所判刑期已接近判決當時累計在押期間,他們乃放棄上訴,以換取早日獲釋(依台灣的法律,羈押期間可折抵刑期)。
2009年4月13日,更十審再次判決有罪,並分別判處邱和順死刑、林坤明有期徒刑17年、吳淑貞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5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十一審宣判,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坤明17年,吳淑貞10年。截至2011年5月30日,被告邱和順羈押共計22年121日、林坤明羈押14年327日。(更多資訊)
江國慶案
1996年9月,位於台北市大安區公館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一起謝姓女童遭性侵後殺害的命案,1個月內,時年20歲的上兵江國慶即被認定涉案並以軍法起訴,在1997年8月執行槍決。
2011年1月28日,台北地檢署傳喚涉案人許榮洲到案說明,社會輿論瞬時翻湧,「真兇浮現」的消息,讓大家開始思考「江國慶疑遭錯殺」!
事實上,2010年5月12日,監察院早已提出糾正國防部案,要求本案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並查處及嚴懲相關失職人員;刑案偵查部分,由法務部轉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與內政部警政署繼續偵辦。然而,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不但未依調查意見著手研究,反駁回江國慶家屬提起非常上訴之聲請。
司改會於2011年2月1日,由司改會協助江家籌組的義務律師團向軍事法院遞狀,代理江國慶的母親向軍事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夠透過再審程序,撤銷江國慶的死刑判決,後續的冤獄賠償及對違法失職人員的究責才有法律上的基礎。至於國家賠償問題依法本得由國防部主動進行,律師團亦認為國防部應立刻賠償,不應拖延,方能展示國防部認錯道歉的決心。(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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