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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17 printer 友善列印mail 寄給朋友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立法院觀察團開始行動

對正副院長被提名人的期待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下稱本聯盟)為公正、客觀、專業評鑑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選,以提供社會公評之參考,特組成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鑑委員會」),並依「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被提名人選評鑑委員會組織與評鑑辦法」辦法所定程序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選之評鑑。評鑑委員會本次針對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基本上乃以下列五項指標作為評鑑人選之依據,並提供全民參考:

1) 是否有實踐司法改革目標之決心與魄力?
2) 是否能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感?
3) 是否能提出具體明確之司法改革實踐步驟?
4) 是否能超越黨派獨立行使司法權?
5) 歷來言行是否展現對憲法基本人權保障之尊重?

評鑑意見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被提名人選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鑑委員會」),茲針對本次大法官提名作業與人選,提出整體評鑑意見如后:

1. 本次大法官提名時程過度匆促,使社會未能有合理足夠之時間針對被提名人選充分表達意見,亦因此壓縮對被提名人選進行實質審查之可能,評鑑委員會對此表示嚴正批判與高度不滿。

2. 本次大法官之提名作業,未循前例以組成審薦小組之形式,公開徵求社會各團體與學術單位推薦適當人選,適度納入社會各界之意見,與前次提名作業相較,本次提名過程之嚴謹度與透明性,呈現顯著之下降。

3. 歷屆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均僅納入「審」、「檢」、「學」三方之代表與平衡,完全未反映在野法曹辯方之意見,向來已受相當訾議;本屆大法官被提名人選中仍未見有律師界之代表,實屬遺憾。現行司法院組織法關於被提名人選資格要件之規定,有欠週延,目前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中對此已有適度修正,茲建請立法院儘速通過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參附件一)。

4. 由於本評鑑委員會係定位於針對「不適任人選」提出評鑑,並非對被提名人選進行信任評鑑(參附件二),從而本次評鑑未提出任何特定不適任人選之結果,並非代表本評鑑委員會對所有被提名人選均表示肯定,而僅反映在高門檻之表決規定(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下,未出現超過十名評鑑委員均通過之不適任人選。事實上,組成評鑑委員會之各個團體,在短期間(8月31日~9月15日)所密集進行之七次評鑑會議中,曾針對部分人選之適格性提出若干質疑,或因欠缺具體事證,或因涉及個人主觀價值判斷,未能形成高度共識。例如,民間司改會與台權會,針對蔡清遊先生在承審檢察總長為蘇建和案所提起非常上訴案件(84年度台非第78號)中之表現,提出強烈抨擊,兩個團體認為其不僅輕忽「無罪推定」之人權理念,更欠缺邏輯經驗判斷之能力,不足以擔任憲法守護神之重責大任(參附件三與附件四);部分評鑑委員亦對其刻意在自傳中攀附與特定立法委員之關係,表示對其人品之疑懼(參附件五)。惟因部分委員認為相關資訊尚難謂為充分而表示保留,從而最終並未通過將其列為「不適任人選」之決議。

立法院觀察團

立法院已排定自9月18日上午九時起,展開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以及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工作,且於9月21日行使同意權。本聯盟於9月6日拜會立法院王金平院長時,已獲王院長承諾,同意讓代表「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的10名觀察員進入議場,即時觀察並紀錄立委審查以及投票的過程,以期立法院能夠切實扮演好為憲法守護者把關的角色。觀察團的重點將放在立法委員提問的內容及態度上,就內容部分,將特別注意立委的發問內容是否空洞、是否太過強調政治意識型態、是否進行人身攻擊等;就態度部分,則側重觀察立委的發問是否理性,或流於作秀、謾罵、羞辱大法官被提名人。觀察團每日將公佈觀察報告,以供社會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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