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轟賴英照、黃水通下台
2010-07-16 中國時報
鄭閔聲/台北報導
【右圖: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右起)、董事長顧立雄及執行長林峰正15日舉行記者會,抨擊司法風紀黑雲罩頂,要求設立法官評鑑機制。/劉宗龍攝】
高院法官與檢察官涉嫌收賄遭羈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司法院長賴英照對司法改革毫無作為,甚至縱容不適任法官,對於司法人事漫不經心;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則讓高院淪為金錢交易場所,他們要求兩人都該立即下台以示負責。
司改會同時呼籲立法院應盡速制定《法官與檢察官法》,為不適任法官與檢察官設定退場機制。
司改會董事長顧立雄表示,要求賴英照下台絕非落井下石,而是因為賴英照對人事長期的疏忽、縱容,讓向來風評不佳的法官再度集結,才導致這次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再加上他上任三年多對司法改革毫無作為,早已讓人感到「失望透頂」。
顧立雄指出,賴英照上任後只想解決法官積案問題,對甫於今年四月通過的《刑事妥速審判法》動作頻頻,不僅積極遊說,甚至投入大量媒體置入性行銷,對於改革法案《法官法》卻態度消極,不主動排除立法障礙,只會說「已將法案送到立法院。」
《法官法》過去曾多次被提出,九十六年司法院版曾在司法委員會審查後進行朝野協商並達成協議,但因立法院法案屆期不連續,無法順利完成三讀。
目前立法院內有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以及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孫大千,分別在九十七年提出的《法官法》與《司法官法》草案,三案目前同在委員會階段。司法院日前也已提出《法官法》草案,經行政院會通過送往考試院審議,待送入立院後將與其他三案一併審查。
各版本都有建立法官評鑑機制的內容,舉凡法官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誤判,或是違反職務義務、法官倫理,即必須接受評鑑。評鑑委員會如認為法官過失有受懲戒之必要,可報由司法院送監察院審查,並送類似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的「職務法庭」處理。
林永頌批評,《法官法》將評鑑機制設於司法院之下,偏偏這次涉貪的法官就有兩位是高院自律委員會委員,「這樣誰還相信你司法院?」司改會與林永頌因而主張,法官評鑑機制必須外於司法院、職務法庭應包含非官方代表,並且應主動進行全面性評鑑。「人民有權擁有乾淨、認真、公平的司法環境。」林永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