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部長辭官之後呢
2010-03-13 蘋果日報
李中志/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資訊科學教授
一向未能「謹言慎行」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深夜為文昭告天下:「死罪者免死」,為我國對死刑存廢的討論,捲起千堆雪。筆者一方面對王前部長以個人的價值觀凌駕法律之上,不敢茍同;另一方面,卻又對王前部長廢死刑的理念,深表贊同。於是為文呼籲王部長為其理念辭官,並以此促使政府,以更根本的方法解決此一爭議。但不克拙文刊出,王前部長已於11日深夜提出辭呈,而更令人意外的是,行政院旋即批准。
王部長求仁得仁,為她在法務部長任內充滿爭議的行事作風,畫下完美的句點,在我國漫長的廢死刑之路,她必被永為傳誦,筆者在此表達敬意。但面對此一發展,卻也凸顯馬政府無意為國人開拓新思維,只一味敷衍不同意見的鄉愿作風。
廢死刑未成主流
批准「麻煩製造者」的請辭何其容易?但問題解決了嗎?台灣社會對廢死刑並不贊成,一個不替馬政府製造「麻煩」的法務部長,就只能把定讞的死刑犯,一個接一個拖出去斃了。釋憲或非常上訴,也不過是在枝微末節上敲敲打打,如何成事?
多年前蘇建和案鬧得沸沸揚揚時,筆者曾為一文,該文不是為蘇等三人辯護,但筆者呼籲凍結一切死刑的執行。更重要的是,筆者認為,只有總統有這個憲政高度來逕行特赦,依法凍結一切死刑的執行。當年陳水扁總統針對蘇建和案,在回應天主教樞機主教單國璽時,曾談及此一方案,但終究陳總統不願去捅這個馬蜂窩。廢死刑之議也一直不是主流看法,後來要斃掉陳進興時,也沒檯面上人物敢說個不字。
轉眼十年,當今馬總統可是法務部長拒批執行死刑的第一人,他對死刑應該是有看法的。朝野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士,應該利用此機會,薦請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條賦予的總統職權,對宣告之死刑減刑為無期徒刑,如此形同無限期凍結死刑的執行,日後再循程序,以法律定之。馬總統若有強過地制法一半的決心,由立法正式廢除死刑易如反掌。
馬總統不願擔當
然而,依馬總統不願擔當的個性,好事要有份,壞人屬下做,在沒有各界一致把廢死刑當成好事前,他是不會斷然行動的。馬總統最好的策略就是看著辦,讓法務部長這個二品官繼續承受不能忍受之重。說白了,這些標榜人權與自由派的閣員,不過是馬政府封建與反改革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