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觀察監督/法庭觀察
 

 


1995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庭實證觀察報告

壹、說明

一、 目的:

(一) 檢討法官所踐行之訴訟程序,有無重大瑕疵或權力濫用?.
(二) 檢討法官所踐行的訴訟程序,有無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即充分辯論之機會?以改革訴訟程序之規定。
(三) 作為法官評鑑之參考。

二、 與其他評鑑之關係:

(一) 法官評鑑:人的評鑑。
(二) 判決評鑑:實體結果的評鑑。
(三) 法庭觀察:訴訟程序的觀察監督。

三、 承辦單位:

本基金會之行動委員會策劃進行。

四、 觀察員:

(一) 律師30名及法律系學生29名。
(二) 經五次義工訓練。

五、 觀察期間: 84年8月及9月。

六、 觀察對象: 台灣高等法院(本院)及台北地方法院全部刑庭法官。

七、 觀察方法: 請每一觀察員實地至法庭官每位法官開庭情形,從第一案件觀察至最後案
   件,並針對每一案件填載紀錄表(參附件一)。

八、 觀察次數: 原則上觀察每位法官二個半天之開庭情形。

九、 紀錄表收回情形:

(一)觀察法官人數:

  1. 高院刑庭法官人數:68人。
    實際觀察法官人數:61人(89.7﹪)。
  2. 地院刑庭法官人數:51人。
  3. 實際觀察法官人數:42人(82.3﹪)。

(二)觀察法庭次數及案件數:

  1. 高院:

    (1)觀察法庭次數:104次(平均每法官被觀察1.7次)。

  2. A. 觀察一次:22個法官。

    B. 觀察二次:35個法官。

    C. 觀察三次:4個法官。
(2)觀察案件數:736件。
 2. 地院:

(1)觀察法庭次數:104次(平均每法官被觀察1.7次)。

A. 觀察一次:6個法官。

B. 觀察二次:28個法官。

C. 觀察三次:6個法官。

D. 觀察四次:2個法官。

(2)觀察案件數:591件。

回頁首 回網站入口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會址:104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
電話:02-2523-1178 傳真:02-2531-9373
劃撥帳號:19042635 戶名: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網址:http://www.jrf.org.tw E-mail:contact@jr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