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項針對國家各項司法政策或重大司法事件所做的監督工作,目的是及時、有效的反應各項相關司法政策的優劣,並且持續的監督。
這項工作內容不僅包含司法院對於法院、法官的各項政策監督,也包含了法務主管的檢察官、監所、調查局,以及內政部主管的警政事務等綜合政策監督。因為我們相信司法改革的工作是整體的,絕不是院方或法官做好就夠了,以刑事案件為例,負責上游的警方、調查局、檢察官如果沒有科學、有效的辦案方式,就算遇到再英明的法官也很難有一個公正合理的判決。因此我們除了常常以記者會、公聽會的方式來反應對於現行司法政策或特定司法事件的意見之外,也陸續針對特定議題製作各種調查報告、問卷調查來監督及提出建議,例如司法信賴度調查、調查局改革建議書、警政革新建議書、家暴法實施一週年調查報告、試行檢察官全程蒞庭調查報告…等,目的是希望透過監督給執政者進步的壓力,同時也希望提出具體的政策改革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