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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先開箱國民法官|看見「國民法官」所看不見──訪飾演專家證人的精神科醫師

「案發之後,我跟被告做會談時,被告的症狀是明顯的,……,因此我判斷被告在殺人行為當時,症狀仍持續存在,而且比他有穩定服藥時更加嚴重。」

這是楊海舜── 一位精神科醫生作為「專家證人」在法庭上的陳述。但在模擬法庭之外,他是張復舜,同樣是一位精神科醫生,卻與模擬法庭上的他有著截然不同的面貌。

對於新制度的好奇,促成了這次難得的體驗

「當時覺得如果只是要呈現出精神科醫師的樣貌、解釋鑑定報告,自己應該還是做得到,也蠻好奇這個東西是什麼的,加上是太太的朋友,就想說試試看。」

由於專家證人這個角色是沒有劇本的,演員只能依據真實的鑑定報告內容及本身的專業知識在模擬法庭上自由發揮,能勝任的人並不多。司改會的專職律師在遲遲找不到演員的情況下,透過張醫師的太太找上身為精神科醫師的他。

在決定接下模擬法庭的專家證人一角時,他對於司改會及國民法官法並不是很熟悉,只是因為機會難得,秉著對於國民法官的好奇心接下了這份工作。而在參與這次的模擬法庭前,張醫師說自己除了大學參加過司改營外,對於司法議題了解不多,有了這個機會後才去查了《國民法官法》是什麼,也是在這時才知道:原來明年(2023)《國民法官法》就要上路了。

初步了解制度後,張醫師覺得這個制度有點像外國劇中會出現的「陪審團制度」。他認為這個制度,尤其在審理精神疾病的案件時,或許能夠幫助國民法官體會法官審案的困難。如果能更理解精神鑑定的內容及法律,就不會只憑著新聞報導及印象,先入為主認定「只要宣稱精神疾病就能脫罪」、「都是恐龍法官」。

精神科醫師與司法鑑定人的雙重立場

「雖然作為專家有時候會覺得被問到有點難以招架,但作為演員覺得檢察官很厲害。」

回憶開庭的過程,張醫師笑說自己坐在庭上時還是很緊張,「具結」的時候,差點把鑑定報告中的假名講成自己的真實姓名。但也因為是模擬法庭,律師有先告知可能會被問到什麼問題,加上檢察官也有特地打電話來向張醫師打預防針,請他多包涵在法庭上可能會冒犯到的部分,在驚訝檢察官特地打電話來通知的同時,張醫師也慶幸有先被告知可能會發生的狀況,才能針對特定問題先做準備。

當我們詢問到與檢、辯交手的感想,張醫師也說他認為檢察官的問法很犀利,會盡可能地問出案情重要的爭點。雖然有些問題可能會使一些醫生感到專業被質疑,但他認為這是檢、辯雙方盡可能解決問題的表現。其中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問題是,檢察官先問他:「醫師的倫理是不是要以病人為重?」,但接著又問:「那司法鑑定是不是一樣以病人為重?」這讓張醫師覺得有種陷阱題的感覺,好像只要回答「是」,鑑定人就有可能被認為是為被告辯護的。這讓他發現原來過去在修習司法鑑定相關的課程時,那些有點小陷阱的問題,就是真實的法庭中會遇到的情況;也讓他理解到,司法案件中,需要被鑑定的被告同時也是病人,這種雙重身份,會使得鑑定人因此必須要堅定自身的立場。

「清楚的說明鑑定以及推論思考的過程,並且幫助釐清爭點,這些就是醫師(鑑定人)在法院裡要擔任的角色吧」

張醫師也向我們分享了鑑定報告有趣的部份。這份真實案例下的鑑定報告,是偏向認為「被告在殺人當下是有受到疾病嚴重影響的」,但他自己心裡其實有另一個版本的鑑定報告。也因此,張醫師點出有時並不是專家證人本身偏向被告,而是檢、辯在篩選鑑定人時,就會挑選對自己有利的證人。但他也補充說,實務上通常只會有一份鑑定報告,因此不太會有「挑選」報告的餘地。另外張醫師在閱讀被告的病歷時也發現了一個特殊的狀況,就是被告很可能沒有自己實際到醫院去,而都是由太太幫忙拿藥。雖然他當庭有提出這個狀況,但心裡還是會思考:「若是實際上做出報告的鑑定人,會有和他一樣的看法嗎?」這便是庭上的其他人無法看出的部分了,也是鑑定人重要之所在。

面對精神疾病重大案件,新制度做好準備了嗎?

「我覺得國民法官還是有資訊落差。國民法官的事前準備不足的話,多少會影響到案情;但因為不清楚準備過程,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準備充分或能夠吸收多少。」

我們也詢問他與國民法官互動的過程感受如何。張醫師提到有些問題確實還不錯,大部分都是在詢問如何判斷鑑定報告以及怎麼判斷被告在行為當下確實受到疾病影響等等;但也有一些問題看的出來對於精神疾病比較沒有基本的了解,或是與案情較無相關。在檢視案件的角度上,他認為國民法官與檢、辯關注的重點是類似的。差異只在於辯護律師為了要替被告辯護,因此會盡可能地去猜測檢察官詰問的重點;而職業法官的角色則以更釐清案情為主,只有追加問了一兩個問題,主要都將心力放在聽取證據及辯論上。

提到辯護律師會站在被告這邊,張醫師說雖然不知道實際上做這份鑑定報告的鑑定人有什麼想法,但他認為在這場模擬中,自己是比較站在被告及辯護律師那方的,這可能是因為他是受辯護方邀請而來並在開庭前有接受過訪談,也有可能是因為鑑定報告的結果對被告較有利。他猜想,對於辯護律師和專家證人訪談時需要做紀錄,可能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張醫師在當過模擬法庭的鑑定人後,認為像這種精神抗辯的案件,國民法官多少還是需要有病/罪間的關係、以及精神疾病為何能夠減刑的基本認知;否則,國民法官對於案情做出的判斷,還是會有疑慮。究竟該如何協助國民法官吸收這些先備知識?雖然張醫師也認同「審前說明」有需要進行相關領域的解說;但他也提醒到,如何控管專家的品質也是一個問題,若有專門的團隊能負責完整的知識說明可能也不錯。

雖然擔憂《國民法官法》一上路就給國民法官這麼大的權力,但因為法律尚未正式實施,往後法條也可以視實施狀況再修正,張醫師對於此制度的實施還是抱持著能讓更多人普及法律知識、減少對案件誤會產生的態度,期待普羅大眾能更加理解法院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