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為何會說謊? —江國慶案DNA鑑定錯誤
2014-10-09
各位朋友:
十月十日,是國慶佳節,也是江國慶出生的日子。
然而,江國慶生於國慶,卻死於國家之手。本案中鑑定出現明顯錯誤;但犯錯的鑑定機關及人員竟無一受到檢討,更無改進對策。雖然江國慶已獲清白,但仍未平反。我們要求國家勇於面對錯誤,追究違法失職軍官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在國慶日的前夕,請與我們一同回顧並持續關注江案,江案未完…
錯判江國慶犯性侵殺人並致江國慶遭錯殺之判決,其最主要之論據,無非係由國防部軍法局國軍法醫中心所做成(八五)國軍醫鑑字85-04號鑑定書及該鑑定書所引據的法務部調查局85年10月7日(85)陸(四)85208534號檢驗通知書,乃當時軍事法院使用該鑑定書及通知書據以為誤判江國慶有罪,並判處死刑之重要證據。
調查局測謊專家說:「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被姦殺命案,空總送來四名嫌犯受測,經過測謊,他排除三人,剩下的一名有說謊反應,果然就是凶手!」事實證明,法務部調查局的測謊專家認定的說謊者—江國慶卻是冤死的無辜者。測謊的應用若毫無節制,將是人權的殺手。
測謊加上法醫與精液DNA證據開始了江國慶的噩夢。85年9月30日是關鍵日,依監察院糾正文顯示,85年9月30日即日起被密集偵訊。那一天,江國慶測謊沒過,同時也是法醫鑑定書發文日。
監察院江國慶案糾正文中提到:「......迄至同月30移送江國慶於法務部調查局測謊,經測試呈情緒波動反應,法務部調查局李復國即鑑定應係說謊,江兵涉有嫌疑,即於同日起由反情報隊展開密集偵訊。……」
DQα | LDLR | GYPA | HBGG | D7S8 | GC | |
被害人 | 3,3 | BB | AA | BB | AA | AB |
證物 (11-1) | 1.1,3,4 | BB | AB | AB | AB | ABC |
涉嫌人(18J) | 4,4 | BB | AA | AB | AB | AC |
民國100年1月29日媒體報導江國慶冤死案,馬英九總統要求:「全面檢討,不要怕家醜外揚,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然而,刑求江國慶的軍法者已離職或退休,當時的鑑定單位是國防部法醫中心以及法務部調查局,提供上述偽科學證據者目前皆位居要津。若不檢討改善,即使時空環境不同,但相同的鑑定人員、相同的鑑定方法、相同的研判邏輯,如何避免再生冤獄?偽科學證據不消滅,你我都可能出現在下一個悲劇中。
※ 本文整理自「證據為何會說謊?記者會」李俊億教授(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研究所)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