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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發表司法改革14大議題~民間VS.官方司改議題記者會

為積極因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民間司改會邀集民間社團分別於1月4日拜會司法院長、1月17日拜會法務部長,提出對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程序建議,各社團亦發表司改意見,司改會並正式發表司法改革核心議題。

本次記者會發表:一、司改會之司法改革14項議題;二、建議官方無待開會應立即進行之改革項目;三、對司改國是會議的程序建議。

  1. 司法改革核心14項議題

    1. 法官、檢察官、律師、警調人員的進場、訓練、監督及退場機制應檢討改革

      應全面檢視法曹人員之考、訓、用及淘汰機制,具體議題例如:法官遴選程序應公開透明、建立律師專業領域證明制度、檢討警察的績效與獎懲制度、設置司法官評鑑基金會、司法官學院主管機關改隸為司法院。

    2. 檢察官制度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提出「檢察制度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方針,重新檢討檢察組織、檢察官身份定位及刑事訴訟相關配套;強化檢察官會議之功能,落實檢察官的內部民主;並朝落實檢察官「己案己蒞」制度前進。

    3. 建立金字塔的人事制度及訴訟制度

      不論是司法院/最高法院一元化或二元化,朝向一個金字塔的訴訟制度,是目前具有高度共識的改革方向。司改會並建議,訴訟制度的改革,應搭配人事制度始能完備。

    4. 司法科學品質提昇、推動專家證人制度及完善證據法則

      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組織,確保政府所屬之司法科學單位應配有足夠且專業之人力,以及良好的設備,並應建構完整、明確並可操作的證據法則,規範法官心證,並且避免科學證據遭誤用或濫用。

    5. 建立冤錯案之救濟制度

      建議可以建構獨立於司法機關外的覆審制度,以擴大再審救濟機會,並建立冤錯案之跨領域研究中心,了解冤錯案之成因,推廣理解冤錯案成因的教育,並基於此進行制度改革。

    6. 提升司法效率

      除落實集中審理制度外,另外應檢討如何改善法官調動所造成的訴訟延遲。

    7. 法官、檢察官、警察負擔合理化

      政府應研究法官、檢察官及警察負擔合理的方案,司法人員負擔合理化,才能提升司法品質。具體措施例如:司法資源的有效調整、判決及書類的簡化與改善、檢討相關法律,避免不必要之司法案件負荷。

    8. 強化訴訟外解決紛爭制度

      為減少訴訟資源耗費,追求雙方利益最大化,應強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例如:落實調解制度、強化仲裁制度。

    9. 人民參與審判

      如要進行制度性之變革,需有充分的溝通,以實證方式充分研究、評估陪審制及參審制在我國實施的可行性,精緻操作多場模擬演練並改進與對話,提出配套措施。

    10. 司法親民化(讓人民容易接近司法資源)

      關於人民反應,遇到官司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怎麼找到好的律師等問題,政府應研究成因並提出解決方法,以利人民容易親近使用司法資源。

    11. 司法白話文

      推動開庭用語及書類白話文化,使司法能被社會大眾所理解,司法才能更加被人民信賴。

    12. 司法資訊公開、司法透明化

      除判決及司法相關資訊應公開外,檢察書類也應適度公開,如遇重大矚目案件開庭,可以考慮在如何的範圍內進行法庭直播。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之資訊應分別由司法院﹑法務部及律師公會適度公開,以使司法透明,得到人民的信賴。

    13. 監所改革

      除改善監所內生活、衛生及醫療條件,並配置足夠之醫療人員外,還需強化監獄復歸功能,例如:納入心理師、社工師及職業訓練師等組成之團隊,規劃、執行復歸計畫。

    14. 重刑化政策檢討

      應透過嚴謹之研究,了解各類型犯罪之成因,針對犯罪成因來設計犯罪防治策略,定期檢視策略之成效及是否應調整,並建立跨部會協商平台,統整刑事政策修訂方向;關於藥癮或酒癮相關之犯罪,應檢討入監是否有助於防治,並研究如何針對藥癮或酒癮者,設計有助於戒癮、減害等使其能於社會中生存之方案。

  2. 司法院及法務部可立即進行之改革

    本會與民間社團聯合拜會司法院長與法務部長,對於官方與民間於拜會中,已經取得共識之議題,要求官方應優先著手改革,以讓人民立即有感。有共識之議題如下:

    1. 與司法院相關議題

      在司法院權責範圍內之議題,不須再提到司改國是會議,由司法院內部司法改革推動小組立即研究處理即可,例如:公布法官名錄與事務分配,促進法律白話化等。

    2. 與法務部相關議題

      例如:公布起訴書類、開庭時檢察官應設置名牌、判決書應顯示承辦檢察官名字等。

  3. 對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程序建議

    1. 應除網路外,應一併進行實體意見蒐集,並公開擇定議題的過程
    2. 國是會議成員應引進多元意見、公布適任標準
    3. 籌備會議與分組會議程序公開透明
    4. 常設委員會定期開會、引進利害關係人意見

出席代表

林永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黃旭田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
尤伯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
林俊宏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高榮志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高榮志執行長 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