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編輯日:2024年5月9日
法院裁判的不合理,除了個案裁判本身的問題外,也可能是立法者所制定的法規有瑕疵或缺漏。對此,我國設有「憲法法庭」,由大法官專門處理法規違憲的問題,讓人民有機會質疑錯誤的立法,以達到落實權利保障的目的。同時,經過長期的倡議,於2022年1月4日起,裁判本身的違憲也成為憲法法庭的審查標的之一。因此,針對違憲的法院裁判,人民終於也可以提出憲法訴訟。
為關注具有高度公益性,影響台灣法治建設甚深的違憲審查制度,民間司改會持續運作「憲法訴訟專組」,並建立會內公益個案的協助機制。有關「憲法訴訟專組」工作及申訴資訊,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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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中心受理民眾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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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標準
- 用盡救濟程序後,收受確定終局裁判6個月內(詳參憲法法庭官網說明)。
- 憲法或人權公約所保障之基本人權,遭受重大侵害且涉及重大公益。
- 因人力有限,原則上不接受「法院判決違憲」(裁判憲法審查)的案件,而會以「法規違憲」(法規範憲法審查)的案件為關注重點(裁判違憲的部分,建議民眾委請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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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方式(恕不接受電話、LINE申訴)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紙本信件:10456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0巷3號7樓(民間司改會憲法訴訟專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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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資料
- 欲聲請憲法訴訟的確定終局裁判(紙本資料請提供影本,正本請自行留存)。
- 違憲的法規。
- 違憲的理由(概述法規的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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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曾協助聲請之公益案件,舉例如下:
- 徐自強釋憲案(共同被告不利己陳述得為他共同被告罪證之判例違憲?)
- 微罪撤銷假釋釋憲專案
- 徐國堯不當免職案及其法庭之友意見書
- 戴立紳揭弊者免職案
- 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違憲專案
- 蘇建和三人受刑求之自白可歸責而酌減刑事補償案
- 定應執行刑裁定因不得上訴三審而不得抗告案(僅針對最高法院裁定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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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請參照憲法法庭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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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義務律師團」協助民眾聲請釋憲
司改會「憲法訴訟專組」由本會常務執行委員周宇修律師擔任召集人,並由數十位律師與研究人員共同組成。本專組每2個月召開一次例會,討論法律問題及申訴案件。如認為應提出協助或意見,將成立義務律師團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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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協助人民聲請外,本組亦就重要、涉及重大公益之法律爭議,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本會曾出具之意見書,列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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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本會公開網址 |
憲法法庭判決網址 |
進度 |
1 |
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之原住民身分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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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務人員考績丁等免職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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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警消人員獎懲累積達二大過免職案(徐國堯不當免職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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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保資料庫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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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搜索律師事務所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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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販賣第一級毒品案(未獲許可)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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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刑事訴訟程序法官迴避案(更二連身條款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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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期徒刑假釋撤銷後執行殘餘刑期案 |
已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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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前罪易科罰金執行屬累犯構成要件案 |
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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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監所勞作金過低案 |
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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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死刑違憲案 |
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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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成年性犯罪被害人訴訟權保障不足案 |
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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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國會改革/擴權法案違憲案 |
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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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監督裁判憲法訴訟制度落實
除協助民眾就公益案件提起憲法救濟外,同時將持續監督制度之落實,以期能更全面地保障人民的憲法權利。就憲法訴訟的制度性改革倡議,請參連結。
憲法法庭法庭之友意見書|勞作金過低案
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