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全民監督方能根除惡質警察文化

最近警界弊案連連,從尿液掉包案到少年隊劫囚案,警察風紀問題已然浮上台面。根據最新民調數據顯示,有高達七成七的民眾認為治安欠佳,顯然社會大眾對警察的不信賴日趨嚴重;由台北市警局快速對違紀員警做出行政懲處,警政署主動列出員警六大弊端提報法務部政風司表示除弊決心等行動亦可發現,警政系統已感受到社會的壓力,決心革除積弊建立警察信譽。只不過全國警察的治安績效競賽,已使得拼績效成為警察執法的必然之惡,單單期待檢警調系統內部監督來改善其長久以來的積習,似乎陳義過高,未見新意。

以現況而言,警察績效的計算方式,可分為預防績效和偵查績效,在績效評比的龐大壓力下,各縣市警局無不致力於降低犯罪發生率與提昇破獲件數,好讓績效配分表上的成績好看,因此會發生警察吃案,或是不顧作業規定擅自越區辦案,衍生包庇、索賄等弊端。有鑑於此,日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警察改革協會合辦「推動警察績效考評合理化座談會」,特別針對警察績效問題提出數點建言。

首先,避免警察為了預防績效而「吃案」,民眾應養成拿報案三聯單的習慣。目前警方受理報案已採單一窗口制,所以一地報案,全省連線,民眾可以上網查詢報案資料;此外民眾可以盡量打一一0報案,因為此支電話有電話錄音,警方不易吃案。

其次,警察為了拿到偵查績效,每每在實務上以刑求、威嚇、誘騙等手段迫使被告「自白」。為了避免此類不當偵查的手法發生,必須要求警察提高以科學辦案方式蒐集物證的能力,法醫和鑑識制度的重視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另一方面,也必須修改刑事訴訟法,讓自白做為證據的困難度提高,再配合檢辯雙方在法庭上交互詰問,使得以刑求、威嚇、誘騙得來的被告自白,無所遁形。

最後,針對實務上常見警察對於破獲案件以小報大的情況,可以檢討現行績分制度。目前計算警察績效只要求將破獲案件「移送出去」就算分,即使之後未被定罪也不會將分數追回,養成警察作帳的心態。建議應加強檢察官的退案審查制,只要案件被退回,警察就應被扣分及處分,來糾正警察苟且的心態。

從七月份實施至今的治安指標燈號制度,顯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並未革除警察績效考評制度的弊端。層出不窮的新聞顯示警察風紀不是個案問題,在便宜行事、積效掛帥已經成為警察深層的惡質文化時,除了期待官方系統內部自省外,毋寧民眾的覺醒才是最強而有力的外部監督力量。在立法院預算審查會期將屆之際,我們希望立法委員在審查警政預算的同時,看看警方對於民眾的教育宣導項目是否作的徹底,除了找大明星來拍反毒、消防的廣告外,何時我們可以看到警方製作一部教育民眾如何報案的宣導短片?唯有當全民清楚認知自己的權益所在,才可能讓警察辦案程序透明化,不讓警察風紀變成改善治安的頭號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