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必須死
2013-11-09
國民黨中常會日前通過「黨章」修正草案,總統為當然黨主席。這項草案如果獲得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則國民黨從此明文擁護以黨領政的黨國體制(雖然國民黨目前實際上就是以黨領政,但至少沒有明文承認)。今後無論何時,只要國民黨執政,必徹底毀壞民主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成為《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9條第1項:「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所稱之違憲政黨。
總統掌權無所不管
有人也許會說,黨主席是否由總統兼任,只是政黨的家務事,有這麼嚴重嗎?任何人只要看看總統目前實際享有的龐大權力,再看看這次馬總統換上黨主席的面具,只消祭出黨紀處分,就可危及國會議長,大概都不會認為這只是政黨的家務事而已。
自從總統由直選產生,就已非虛位元首。總統除藉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直接與聞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等重大政務外,並藉提名行政院長,再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部會首長,牢牢掌握行政權力,乃是真正的行政首長。依照法院在扁案判決裡的見解,上至國家大政方針,下至鐵路訂票瑣事,均可為總統實質影響力所及,無遠弗屆而無所不管。
歸結歷史經驗而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將權力高度集中到一個職位上,無論在何種時空環境,都極端危險。因此,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所要求之問責與制衡,在我國格外重要。
然而,依照目前的《憲法》,不但是否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悉聽總統尊便;囿於高表決門檻,立法院對總統之彈劾權,實際上難以行使;雖然有倒閣權,但國會必須付出被總統解散的代價,等同政治自殺。因此,國會其實制衡總統的能力有限,只能藉由對法案及預算的審議勉為抗衡。一旦總統兼任執政黨之黨主席,可藉由黨紀處分、提名權乃至黨產奧援等手段,操縱同黨之國會議員,總統之意志乃凌駕民意。
人民僅剩選票制衡
若執政黨適為國會多數黨,則總統即可架空國會,真不啻有任期之皇帝。權力運作的真實場域,不在受《憲法》規範的政府,而是遁入執政黨內。這不是黨國體制,什麼才是黨國體制?黨國體制其實是共產國家的民主集中制,其所謂集中,就是完全集權,因此必然反民主及權力分立原則,而這兩項原則正是憲治主義之核心。
一個在黨章裡公開宣示只要執政就要採行黨國體制的政黨,其存在目的難道不是要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西元前44年,凱撒遭到包括他視如己出的布魯圖斯在內的元老院議員刺殺。當時凱撒挾內戰勝利者之威勢,逼迫元老院授予其終身獨裁官之地位,將共和國所有政治權柄都收歸一人,下一步就是稱王。這些議員在制度上已無計可施,若想維繫共和,就不得不面對「寧願讓凱撒活在這個世界上,大家作為奴隸而死呢,還是讓凱撒死去,大家作為自由人而生?」(語出布魯圖斯在刺殺凱撒後的演講)的抉擇。這是凱撒必須死的理由,也是後世所有珍惜自由民主體制者必須牢記的掌故。
若總統是當然黨主席,成為不受制衡的有任期皇帝,則人民除了用選票讓「凱撒」死,還能有什麼選擇?
※ 本文刪節刊登於2013年11月9日《蘋果日報》論壇版,此為完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