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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輕放中和警察踹頭事件,就是鼓勵國家暴力成為日常-洪申翰立法委員發言稿

這個月初,中和發生員警在逮捕未成年民眾後,對民眾暴力踹頭的事件,也有網友將影片放到網路上。但第一時間我是很逃避去看這個影片的,一直到隔天早上我才把影片點開來看。當時看到影片時,有很多非常非常不舒服的回憶都湧上來,其中有很多是323、324事件中,我面對警方執法時遇到的狀況。

我印象中,當天警方執法時,警察不是將我逮捕,而是踹我的膝蓋後方。為什麼警察要踹我的膝蓋後方?因為他要我下跪。這次警方對民眾踹頭,警方為什麼要踹頭?我認為警方執法的暴力有個共通性,他不僅是暴力,不只是毆打你,他還要羞辱你,要將你的尊嚴踩在地上,要讓你感到恐懼害怕。當警方打算羞辱你、讓你感到害怕時,那種恐懼是從各方面湧來,讓你感到全面的恐懼。

在323、324事件中違法的員警,到現在警界還在包庇中。所以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警察執勤的文化、績效管理的問題。 2017年司法國是會議通過兩項決議,要成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但目前卻遭到警界反彈,認為外人參與太多了。

今天記者會中,我也問了在場的警界代表,警政署教育組蘇副組長、中和分局林分局長、新北市警察局詹督察長,我問他們有沒有在警察執勤的過程中,被警察毆打跟羞辱過?他們的回答都是「沒有」。如果警方都沒有這樣的經驗,憑什麼拒絕外人參與委員會的運作,提出改革的要求。如果警方沒有這樣的經驗,就無法理解這樣的感受與恐懼。憑什麼想要自己把門關起來,想將這兩項推動改革的決議用關起門開會的方式,就交代過去了。
我知道基層警員面臨的壓力,所以我也認為基層警察在執法時,應該要有足夠可以保護自己的工具跟方法,但不能逾越比例原則。警方在執法時,心態和動作時常是羞辱性的。為什麼警方一定要人民感覺到害怕?到底在警方的養成制度裡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會讓警方違法暴力的事件一再發生?
回到改革面,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要落實,一定要有外部跨領域的專家參與,而且我認為還應該要讓曾經有被警察施予過羞辱性暴力的民眾一起參與。這並不是要讓警察像是做錯事的小孩,而是要透過這個互相理解的過程,警界才能理解為什麼目前的警察制度需要改革。  

我知道基層警員面臨的壓力,所以我也認為基層警察在執法時,應該要有足夠可以保護自己的工具跟方法,但不能逾越比例原則。警方在執法時,心態和動作時常是羞辱性的。為什麼警方一定要人民感覺到害怕?到底在警方的養成制度裡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會讓警方違法暴力的事件一再發生?

回到改革面,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要落實,一定要有外部跨領域的專家參與,而且我認為還應該要讓曾經有被警察施予過羞辱性暴力的民眾一起參與。這並不是要讓警察像是做錯事的小孩,而是要透過這個互相理解的過程,警界才能理解為什麼目前的警察制度需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