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未知,靠近冤案:證據與真相的距離校訂必修課程
2020-10-30
編按:108新課綱上路,教學現場撐出了更多彈性的教學空間。板橋高中生物科的陳妙嫻老師、蕭昊亮老師,開了一門「證據與真相的距離」校訂必修課程,以冤錯案為主題、一學年的探討實作課程。
課程大致可分三個階段,
想了解課程詳細內容的讀者可閱讀刊登於《人本教育札記》no.369,由陳妙嫻老師撰寫的〈在生物課堂上,與冤案相遇──之二:我們如何帶著學生看冤案、學素養?〉一文,目前這門課程已走到了第二個學年,本文邀請蕭昊亮老師分享。
「其實不知道自己可以多做些什麼?」
小時候就知道冤案,但因為受到家中長輩的影響,會覺得「被冤的人是在裝可憐」,隨著成長,接收到的資訊變多,漸漸的對冤案的想法開始不同。雖然想法轉變了,但我其實不知道自己可以多做些什麼。
確定要以冤案為主題開設校訂必修課程後,其實超焦慮,以我對冤案少少的、扁平的認知,我要怎麼教小孩!?(笑)於是開始瘋狂的看更多資料、參加平冤辦的研討會,希望補足更多知識。記得在研討會時,看到鄭性澤、蘇建和時的心情,激動又震驚,想過去跟他們說說話,但又擔心會打擾到別人、碰觸到對方的傷口。
在研討會中,了解到冤案的成因是多樣的,有些成因是結構性的問題,並且自然學科與社會學科領域都有其切入口,再加上當事人帶給我的震撼,我認為讓學生能了解冤案是重要的。
在執行課程第一階段的議題探索時,過程中就發現,如果從很專業的角度切入,學生很容易因為太困難而有所排斥,對教師的負擔也很大。因此,與我一起協同開課的夥伴,陳妙嫻老師選擇先從情感面,以及引起學生的好奇出發,讓學生不知不覺就開始思考這些案件。例如:播放陳龍綺案的紀錄片,讓學生換位思考,試著同理陳龍綺、陳龍綺的家人,以及作出判決的法官,之後再帶學生看DNA鑑定報告、學習檢測原理。
「學生實驗結論與真實的結果不同,也不要緊」
觀察冤案在救援過程中,檢方與救援團體往往都有各自支持的鑑定報告,雙方的鑑定人對同一個客觀事實卻有全然不同的詮釋,其中使用的實驗方法、引用資料到最後的結論,都幾乎不同。因此,這成為了我們第二階段探究實作的素材。
看了很多案件中兩造提出的鑑定資料後,優先選擇能在校園中操作的案件,先排除需要專業儀器的實驗。再來是,考慮實驗的複雜性及關鍵性,優先選擇實驗操作簡單,但對案件有關鍵影響的部分。
在考慮實作課程時,我其實將「風險」放在較後面才考慮,因為在第一階段課程的鋪墊下,學生能感受到冤案的重量。並且,我們也會在實驗前提醒,同學明白實驗操作要注意安全,各組實驗進行時也都有至少一名老師在場協助。
此外,為了避免學生直接去查案件新聞及判決結果,我將實驗中用到的資料都「去識別化」,也將不相關的資訊先排除,讓學生能在課堂中有限的時間內完成任務。
在第二階段的實作課作中,若最後學生的實驗結論與真實的結果不同,也不要緊。這個階段我們要協助的是,學生能否根據問題提出適合的假說、針對假說設計合理的實驗,並根據實驗結果作出合理結論。
「從社會科學的教材、上課方式、陪伴過程每個都是關卡」
第三階段的行動方案,融入了社會科學的教材、設計思考與系統思考的課程,我的本科是生物,而這些都不是我擅長的,也未曾做過,因此每次上課都讓我戰戰兢兢。
並且,在學生討論方案的過程中,要給予學生合適的引導也相當不容易,學生「歪樓」太嚴重的時候給引導、撞牆卡關時又要等,是一個很容易中風的過程(笑)。從社會科學的教材、上課方式、陪伴過程每個都是關卡。
這個課程操作了一學年,有兩個我印象深刻的回饋。一位學生說原來冤案這件事是真的,而且可以跟學校學的那麼有關,感動之餘,但也在反思學校教育對於學生而言,是否與真實世界脫節?
另一位學生,在上課時對我提出了質疑,學生說我都不給他看判決書,只說了司法有多不好,認為我是偏頗的人,這是門很糟的課。當下我回覆他,你的想法是你看了各方資訊後,由組員們討論出來的,沒有帶大家讀判決書只是因為之前試過給大家看過頁數相對少、也較白話的資料,但發現大家都看不下去。同學當下有稍微接受了我的說法,而這件事提醒了我,在課堂上要盡可能提供多方資訊,抱持開放的心隨時修正,也要向學生強調,任何有憑有據的意見我們都能接受。
抱持開放的心隨時修正,這個過程,就像我的成長歷程,從一個認為「冤案都是裝可憐」的無知少年,成為一位希望能以教育作冤案救援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