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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旺何時見天光—世界人權日手銬手要求總統特赦邱和順

距離邱和順被不實指控為陸正案與柯洪玉蘭案的主嫌,已經過了32年。當年法院憑藉多達 288 份刑求取得且互相矛盾的自白,就作出死刑判決。縱使律師團多次為邱和順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都遭法院駁回。沉冤32年的邱和順,至今仍看不到司法救濟的可能性。

32年的冤獄生活,剝奪邱和順的不只是自由的權利,也剝奪他一切社會生活、與家人相處乃至於自身健康的權利。今年60歲的邱和順身體健康狀況比起一般同齡人來說實在差的太多。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即使邱和順的司法人權得到伸張的日子看似遙遙無期。然而,讓邱和順重獲自由與回歸社會生活,並且得到應有的醫療健康權利,仍然是救援團體所堅持不懈的。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及救援團體已在今年4月份,正式請求總統赦免邱和順,並接續舉辦「為邱和順自由而騎」行動,從邱和順所在的台北看守所,一路抵達總統府前召開記者會,希望總統聽見、看見赦免邱和順的重要性。此外,救援團體更在上個月舉辦「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那時候,許多民眾除了跟我們一起深入瞭解邱和順的經歷外,更有不少人問:阿順現在怎麼樣了?

非常遺憾地,自從律師團與救援團體遞交特赦請求書至今,已經過248天,無論救援團體數次行文總統府,或是邀請總統前來觀展,都從未獲得總統的回應。

「海旺」是邱和順的小名。今天,由真人扮演的「海旺」邱和順,將戴著手銬、腳鐐與眼罩繞行總統府32分鐘,象徵邱和順失去自由的32年,並由義務律師與救援團體戴著手銬一同靜默繞行。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在司法轉型不正義之下,我們整體社會都同樣承受不自由,唯有司法能真正反省到過去的錯誤,讓冤獄受害者得以平反,落實司法轉型正義,社會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

救援團體選擇在今天繞行聲援,正因為12月10日是聯合國訂立的「世界人權日」。在1948年的今天,聯合國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因此確立每年的12月10日作為世界人權日。如果蔡總統一直堅持的人權、法治、民主價值,是拉近我們與戰略夥伴的距離,並且贏得國際社會信賴不可或缺的元素,那《邱和順案》完全沒有理由成為那個被遺忘的人權污點!

在過去的世界人權日,總統曾特赦蘇炳坤,後透過司法程序平反。如果蔡英文總統願意做出特赦的決定,勢必為台灣帶來深刻的意義,因為此舉正說明台灣政府願意面對已延宕32年的正義,重視這個在2019年模擬亞洲人權法院上已經明確指出有違反人權保障的《邱和順案》,並且為台灣洗刷《邱和順案》這個聞名國際的人權污點。

因此我們呼籲擁有特赦權力的總統,在世界人權日這天,能再次看見過去的不正義,完成未盡的司法轉型正義,儘快赦免邱和順,讓他能夠如同今天的「海旺」,解開手銬、腳鐐與眼罩,重獲自由、看見「天光」。

出席

尤伯祥律師/邱和順義務律師團
林俊宏律師/邱和順義務律師團
林鴻文律師/邱和順義務律師團
邱顯智/立法委員
徐自強/冤案平反者
鄭性澤/冤案平反者
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周宇修/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吳佳臻/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執行長  
王顥翰/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秘書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江孟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 
楊 剛/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孫興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倡議專員
鍾羽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倡議專員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董事長
蕭逸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辦公室主任
張 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組織倡議部副主任
Mido/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視覺設計
馬千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
林稚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
柯昀青/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宣傳部主任  
潘 儀/國際人權聯盟東亞計畫主任  
李家驊/導演、請願人
黃文雄/請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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