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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聲明稿:政府防疫不可成為引蛇出洞的陰謀

  1. 「簡訊實聯制」對確診者或疑似確診者的疫調至為重要,但由於會讓人民的行蹤毫無隱私可言,所以,必須建立在政府承諾絕不挪用至其他用途的保證,才能促使民眾願意配合。然近期有法官投書於審查監聽申請時,發現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內容搜証,因此扮演吹哨者;相關爭議引起包括疫情指揮中心、刑事警察局、NCC等各機關回應,強調「簡訊實聯制」資料庫未被利用,一切合法。
     
  2. 民無信不立,中央政府既已承諾「簡訊實聯制」僅供防疫使用,則無論出於何種防疫外的目的,都不能做為超過紅線的理由,否則不啻成為引蛇出洞的陰謀,本會要強調即使對嫌疑人也應遵守這個承諾,因為政府所行使乃是非正常狀態下的權力。因此就張法官所經歷的本案而言,縱然法官已核發「通訊監察書」,警方得以取得通聯及內容,但是一般1922簡訊地點只有代碼,警方如何得知地理範圍及位置?只要涉及比對「簡訊實聯制」資料庫,本會即認為不當利用「簡訊實聯制」資料庫,而違反政府承諾。
     
  3. 「簡訊實聯制」對防疫的重要性建立於人民的信任與自願配合,本會認為上述警方偵查作為,有無利用「簡訊實聯制」資料庫首應釐清事實,相關機関不可一句符合「通保法」帶過,更不應於本案事實澄清前先指摘法官誤解法律。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身為防疫指揮官,應徹底查明實聯制資料庫是否移作他用,同時以具體行為恢復民心的承諾,例如如有公務員違反政府承諾使用「簡訊實聯制」資料庫,即依法從嚴究辦;另外,行政院唐鳯政務委員必須負起責任,為其所建置的伺服器系統出現可能漏洞,立即採取「補破網」措施,在技術面確保實聯制資訊僅有單一用途,NCC則應確保電信公司不洩露人民隠私;此外,內政部徐國勇部長、陳宗彥次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內政部警政署陳家欽署長、調查局呂文忠局長等執法相關首長,更應約束執法同仁,勿越執法紅線,以遏止公務員再次斲傷政府誠信;法院對於「簡訊實聯制」所取得或衍生的證據,應認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而不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以保障人權。
     
  4. 總之,政府行使的既是非正常狀態下的權力,所作的承諾就必須認真對待,沒有任何便宜行事的空間。

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原文連結

中華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