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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司改夏日片單|韓國,LAW SCHOOL

邱瀞慧律師,義務參與司改會救援組、監所小組、釋憲組等小組,有著積極的行動、好奇的眼、溫柔的心。離職等待司訓的暑假,完成這篇觀影心得,同時經營「阿慧聊法律 ahuei.lawtalk」Instagram 帳號,希望艱澀的法律能夠讓更多人靠近。

楊教授把玩在手中的一片拼圖,貫串了十六集的law school。

故事背景是韓國大學的法學院。以徐炳柱教授的謀殺案為主線,由檢察官卸任、教授刑法的楊宗勳教授帶領學生們尋找真相。

每一個線索,都是一片拼圖。而這群法律人的任務,就是尋找一片片散落的拼圖,拼出事實的全貌。

 

不要只看想看的,不要只聽想聽的

韓國一流大學的法學院,竟然發生了殺人案-如此聳動的案件,自然成為媒體注目的焦點。而媒體的鎂光燈,也成為檢警破案的壓力來源。

在破案壓力下,檢警將懷疑的箭靶指向了他們認為最有犯罪動機的人:楊宗勳教授。

曾經,徐炳柱檢察長是楊宗勳檢察官的上級與摯友;然而在徐炳柱被起訴收賄後,二人便分道揚鑣,楊宗勳更在徐炳柱獲判無罪後毅然請辭檢察官,以示抗議。

檢警將楊教授視為主要調查對象後,所有證據似乎也都指向楊教授:不論是水杯上的指紋、案發現場的鞋印、徐教授臨死前抓在手中的頭髮,或是欠缺的不在場證明。

來源|取自Netflix預告片

但是,兇手就是楊教授嗎?

「不要只看想看的,不要只聽想聽的。」楊教授義正嚴辭地對檢警說。

犯罪發生後,我們希望知道真相,所以自然而然地會鎖定特定的嫌疑人,然後判斷證據是否足以指向他。危險的是,當身為人類的我們有了偏見,就必然會被這份偏見遮蔽視聽,只看到我們想看的、聽到我們想聽的,來證明自己的猜想是對的。所以我們會覺得,所有的證據都足以證明:那個嫌犯,就是兇手。

有趣而諷刺的是,接下來的連續幾集,劇情娓娓拉出徐炳柱教授和其他人的關係後,每個人似乎都有足夠的殺人動機,也有相當的證據。

這是為什麼我們需要「無罪推定原則」:在確認有罪之前都先抱持著「無罪」的想法,保持懷疑,避免鑄成大錯,耽誤了一個無辜者的一生。

因為身為人類的我們沒有全知,看不到過去。我們靠的是證據和邏輯,拼湊曾經發生的事情;而唯有保持謙遜,並且納入所有的可能性、勇於質疑自己的推論,才可能更貼近事實全貌。

到頭來,按證據判斷、還原真相的,是人;而懷著偏見、造成冤案的,也是人。

 

質樸的正義:最原初的法律新鮮人圖像

來源|取自Netflix預告片

很喜歡這部劇的原因之一,是女主角姜率A懷有的素樸正義感。

打從進法學院開始,姜率A就帶著理直氣壯、橫衝直撞的形象:多年前被告的她,因為沒有300萬元請律師,也負擔不起敗訴要賠償的200萬元,只能被迫選擇金額最低的100萬元和解金,賠光了她的所有積蓄。為此,姜率A努力擠進了法學院的門,希望「讓法律向她道歉」。

在男主角韓俊輝的模擬審判中,率A因為相信俊輝無罪,努力替他辯護;卻在楊教授把她的身份抽換成檢察官時,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因為她無法扭曲、攻擊自己所相信的事情。

姜率A大概是同儕中「最不法律」的法律人,但她也是最貼近自己內心聲音的人。比起被留級,她更在意楊教授和壞爸媽的審判;徐教授被殺之後,她還因為同學們若無其事地準備期末考,覺得同學們冷血無情而生氣。

率A不是天才,每次考試也只能拼了命地達到及格邊緣。但是她關心人、在乎人,所以縱使在考試前,她仍然為了壞爸媽的審判,挑燈苦讀判例、漏夜撰擬書狀,甚至因為體力不堪負荷,在試場流鼻血昏厥。

因為相信而努力、因為在乎而拼命,跟隨自己內心的聲音-比起成績,這才是姜率A成為一個好律師的原因吧!

 

你是有實力卻沒有資格的法律人,沒有比這更危險的事了

來源|取自Netflix預告片

相對於姜率A的駑鈍、質樸,姜率B和昇材聰穎、現實。這二種法律人的性格,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說他們心機重或許過苛,但說他們現實絕不過分。一個是從小包辦各類獎項的優等生,一個是原本能夠成為婦產科醫師的醫學生,他們從小天資聰穎、成績優異,卻都在某個時間點犯下了錯。為了不讓自己的大好前景付諸流水,他們選擇掩蓋事實-從那一刻開始,他們和已故的徐炳柱教授一樣,打開了一扇通往地獄的門,只能在良心的譴責下、在說謊與圓謊間無盡徘徊。

「妳是有實力卻沒有資格的法律人,沒有比這更危險的事了。」姜率B的爸爸最後語重心長地對她說。

實力,只是能力的表徵;然而心正不正,才是決定我們選擇善或惡的關鍵。一個心不正卻有實力的法律人,懂得操作技術、玩弄法律,這才是最危險的事情。

 

法律,正義嗎?

徐炳柱教授生前捐贈的模擬法庭,前方石碑鐫刻著「你的奉獻將會帶來正義」。但是這並不是徐教授的本意,他原本打算刻的字是「法律並不公正」。

怎麼可以呢?院長說,法律必須公正才行。

徐教授死後,院長站在石碑前,對韓俊輝娓娓道出了這段往事。有點淒涼,有點感傷,卻再真切不過。

從身為檢察長的徐炳柱濫用公權,掩蓋自己的肇逃罪行,甚至為此答應和犯下強姦案的被告交換條件,到權勢議員高亨秀以媒體抹黑政治對手、藉由賄賂檢察官控制偵查方向和結果、恐嚇所有律師不能替藝瑟辯護:這些行徑,在在表徵了法律的不公正。法律,看似只保護那些位高權重的人。

然而,看似不公正的法律,卻也在楊教授與讀書會的努力下,成功洗刷了藝瑟的罪名、將殺死徐炳柱教授的真兇繩之以法,並讓陳亨宇成為第一位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的檢察官。

同樣是法律,卻造成了正義和不正義的結果。差別在哪裏?在人。

司法體系是枚巨大繁複的齒輪,卻需要人來轉動。「身為刑法教授的我,從未教導過學生法律是正義的。讓法律正義的是,法官基於無罪推定主義以及證據裁判主義所作出的公正權衡。」楊宗勳教授在自己的案件結辯時,慷慨激昂地對法官說,讓我幾乎落淚。

來源|取自Netflix預告片

他激動的情緒,不是身為被告的焦慮-那是一個法律人對法律懷抱的願景,以及對法律人的期許。

在自己司法工作生涯的十字路口,對楊教授的這段話格外有感。經歷五年法學教育、律師執業一年半,不再天真爛漫地以為法律是純然正義的:物證、人證、自白,每一個事實認定的環節都可能出錯;無辜的人可能受誤判,有罪的人可能遭輕縱。而在巨大案件量、媒體輿論與升官文化下,無罪推定、證據裁判更容易淪為遠眺的標語,與現實相去甚遠。

習法以來,不少朋友放棄法律人的身份,不是因為沒有理想,而是因為理想太過遙遠,見不到光,害怕在為理想奮鬥的路上,被黑暗吞噬;因為不願沉淪,所以選擇轉身。

但仍有許多優秀的法律人,懷抱著和楊教授相同的願景,在通往理想的路上堅持努力著。他們不畏體制的艱難,在黑暗中點起一盞一盞的蠟燭,燃起希望,照亮前方。

法律是個很棒的工具,但法律有其界限」,美國前聯邦檢察官Preet Bharara在「尋找正義(Doing Justice)」一書中說,「我們需要的是人-勇敢、堅強、優秀的人。

因為,法律正不正義,終究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