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反對無效監護處分修法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2022-1-11
立法院本會期臨時會議程中,民進黨團提案將處理《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等監護處分修法草案。不過,該草案本身充滿疑慮、 受到各界批評,與該草案密切相關的《精神衛生法》至今仍然未出行政院會, 根本無從與監護處分修法草案配套,可以想見法制上路的混亂。為此,公民團體發起「反對無效的監護處分修法,應確實縫補社會安全網」連署,並於今日召開「反對無效監護處分修法」記者會。
連署發起人包括: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連署團體包括:心生活協會、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監所關注小組、台灣人權促進會、臺灣失序者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廢除死刑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各民間團體,以及立法委員王婉諭、邱顯智等,皆共同出席記者會。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廖福源主任首先表示,政府對於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屬長期漠視,完全提供不了符合需求的支持照護服務。民國 106 年至 110 年間,台灣每年只投注少於 4 億元的經費在全體國人心理健康,等於每人只分到兩塊紅豆餅、23 元的費用;但是,社安網計畫第二期 卻投注了 30 億元在 300 名受監護處分人,長期需要支持的20萬精神障礙家庭卻仍只有四年90億的預算,這樣的資源分配不足及比例失衡,顯示政府大量投注資源在後端監護,卻忽略前端 20 萬名精神病人的醫療及社區照護需求,無視強化前端預防機能的重要性。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政策部主任林俊儒律師接著公布連署數據,此次連署集結了來自各行各業、6 百多位民眾的聲音,共同提出對於此次修法的疑慮,希望各黨派能審慎思考,監護處分期間延長為無限期的必要性以及高度違憲的爭議,並且應檢視院部版草案中,僅規定兩個月前召開轉銜會議是否過於倉促;而且,心衛社工無從加入轉銜會議,擔憂會議流於形式。今日民間團體希望透過連署,能讓各黨派於立法之際,可以停下來想一想,或讓包括《保安處分執行法》在內的社會復歸機制更為完善。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嚴正指出,蔡英文總統在當選後曾說,「政府聽不見,你可以大聲點,甚至拍桌!」,但是現在長期服務精神病人的民間團體、司法人權團體,一次又一次的召開記者會,卻仍然無法讓政府聽到民間真正的需求。王婉諭表示,既然要修法,就應該要審慎討論,而非如此次院部版提出的無效修法,行政院、司法院不想辦法補足前端資源,卻只想藉由「刪除監護處分期限的天花板」,來回應社會的恐懼,這樣的做法,不僅是違反人權,許多精神科醫師也向我們表示擔憂,面對可能無限期拘禁的制度,部分個案可能會選擇極力掩飾自己的疾病,放棄精神異常抗辯,希望適用一般刑責,結果反而沒有機會接受醫療治療跟銜接社會的協助。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表示,此次「刪除監護處分期限上限」的作法,連司法院都加註意見反對,顯見具高度違憲爭議。邱顯智說明,時代力量所提的版本中,參考了民間、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精神科醫師們的意見,將召開轉銜會議訂於 6 個月前,同時,會議成員應包含受監護處分人本人以及親屬或保護人、甚至是轉銜社區後所負責承接的社區機構或相關工作人員,如此一來,才有可能在完整社會背景及需求調查的狀況下,去評估受處分人在社區中可能面對的困境與障礙,轉銜適當資源以重建個案的生活結構。最後,邱顯智再次呼籲,各黨派應參考民間訴求、各個委員所提出的版本,而非在審查、協商會場強硬堅持院部版的草案,毫無實質討論空間。
失序者聯盟發起人李昀表示,社會上非常不關注失序者本人的聲音,而以既定的想像來管控失序群體。然而若失序者本人的聲音無法被聽見,那問題癥結不可能知曉,進而不可能有效處理真正的問題。雖即便同為失序者,聯盟亦無受監護處分人,無從為其代言、了解受監護處分人所需要的協助為何,更遑論整個修法過程中,都沒有受監護處分人及相關障礙團體的聲音進入修法現場參與討論,等於是政府憑感覺決定了許多人的一生。李昀質疑,為什麼社會總要等到憾事才進行補救,而非將重點放在初始即防止悲劇的發生?而這樣草率卻重大的決定,為何總是拒絕失序者自身的參與?
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陳冠斌指出,不管這次修法結果如何,這樣子的狀況其實已經造成許多精障者和家庭的傷害,長期在社區工作,陳冠斌坦言已經失望非常多年了,甚至很遺憾在這麼進步的社會中,還會看到這種無上限的修法。我們代表全體精障家庭以及精神病人,呼籲國家重視我們的權益。現在不管在任何法典中,都看不到在社區裡對精障者、家庭的幫助,這是長期以來讓人感到非常無力的,現在甚至要用無上限的修法,要再一次的傷害精障家庭及朋友,我們堅決表達反對,希望政府再三思考,把配套完整想好。
心生活協會總幹事金林表示,病人家屬是最不希望病人因為疾病而做出殺傷人的案件,那為什麼我們要站出來反對修法呢?原因即在於此次修法完全是一個無效修法。2020 年 5 月,嘉義發生鐵路警察命案的悲劇,若在此之前,政府能夠接住經濟弱勢、失業困境,政府能夠提供到宅服務,政府能夠協助因疾病而無法生活的病人及其家屬們,也許最終不會發生如此憾事。在屏東傷眼案中,行為人身後有高齡家屬顯然需要協助,而身為精神疾病者,恐怕難以使用手機、電視獲知防疫資訊,也可能難以按照步驟操作生活,如何使其遵守戴口罩的防疫規定?國家推行政策時,並沒有將精神疾病者的處境納入考量。這些悲劇發生的背後,是長期扭曲、漠視精神病人的社會制度及不願意傾聽病人及家屬需求的政府。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表示,若修法勢在必行,必須要符合社會期待的話,請大家好好思考立法技術要如何進行?尤其,監所裡的醫療非常不足,司法精神病院花最多錢的一定會是在硬體上、還有非實質的服務上,但這樣的資源分配適合嗎?若依照目前版本內容,等於是給予行政部門無限的空白授權,將導致可怕後果。台灣是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不應該靠少數人的意志去決定每個人的未來。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立法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可能違憲、違反兩公約的問題。今天在場的民間團體想法一致,都認為立法院應該在今天立即停止倉促的臨時會修法。其實,監察院在去年12月15日已對此提出調查報告,基本上內容跟民間團體連署的建議是一致的,包括:政府應該投入充分的資源人力,參考其他國家的實務經驗,結合刑事司法、精神醫療專業,依照處分人個案狀況及再犯危險因子,發展多元化的執行模式等等,我們應該要增加社區支持的資源,而不是把資源全投入在會無限期剝奪當事人人身自由的司法精神病院之中。
最重要的是,在討論這監護處分之前,應該要搭配正在討論修法的精神衛生法,我們不明白,為什麼立法院要在沒有精神衛生法配套的狀況下,急著要在臨時會通過充滿各種人權疑慮的監護處分修法?我們堅決反對這樣倉促無效的修法,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會製造更多問題。
廖福源|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主任
林俊儒|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政策部主任
金 林|心生活協會總幹事
陳冠斌|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
陳惠敏|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
李 昀|臺灣失序者聯盟發起人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鍾羽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怡 萱|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羅禮涵|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陳彥廷|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特別助理
黃莉玲|台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理事長
林君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
羅惠群|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常務理事、諮商心理師全聯會公會理事長
謝素分|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常務監事
王婉諭|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邱顯智|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政策部主任 林俊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