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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監察院調查官林淳森|等不到平反的人,與仍迴響著的歌

林淳森,前監察院調查官,2010年,因為被認為在擔任監察院調查官期間有洩密給媒體的行為,被判刑4個月,直至今日仍努力喊冤。

去年6月左右,我們收到林淳森大哥來訊說,向關渡媽祖求籤的結果顯示,過了他國曆生日6月之後,人生將漸入佳境。律師團成員都不是特別有虔誠信仰的人,但媽祖都這麼說了,難免讓人振奮了一下。然而天不從人願,今年過年前傳來的最後一個消息卻是壞消息,林淳森大哥的再審聲請駁回(案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再字第240號)且因為本案原確定判決是二審確定,所以不能再抗告到最高法院。

在美麗島年代,成為一個法律人

這兩年,林淳森大哥參與司改會檢警調改革小組、減輕司法負荷小組,時常在會議室出現。訪談當天,難得又回到了冤案當事人的身份,當時,正逢知道再審駁回的消息後幾天。

因為跟實習生一起訪談,開場時先請林大哥跟學生們都自我介紹一下。聽著大家以法律系學生介紹自己,在訪綱之外,我突然好奇,是什麼讓林大哥走上法律之路?

林大哥是嘉義人,在家中排行老大,寒暑假都忙於家中的農事,在田裡的勞動經驗讓他想要靠著念書翻身、改善家計,念到師專畢業後,林大哥離開嘉義。1978年退伍,退伍後,因為在台南師專受訓,後備軍人點召,因此申請到台南的砲兵基地代訓一天。剛好看到了很多鎮暴車從台南的軍營出動,隔天,美麗島事件爆發。

美麗島事件影響了他後半生,他插班念了台大法律系,成為法律人。嗣進入司法院刑事廳,從事刑事確定裁判書類審查工作,也因緣際會,在44歲時,從400多人脫穎而出,考進監察院,成為監察院的第一批調查官。

監察院的調查官編制,分成地政、財金、教育文化、法制、軍警。在涉入冤案之前,林大哥在法制組裡,前後總共辦了200多個案件。他形容,以前時常加班,監察院打卡電腦化之後,每過半夜12點會重新跳表,時常因為過了12點算是隔天,而不算有打到下班的卡。然而,「當時感覺受重視,待遇又很好,覺得辛苦是值得的」林大哥憶起在監察院的歲月,仍看來十分自豪與滿足。讓人忍不住想,如果不是這起冤案,他是不是還在這樣的崗位上,樂此不疲地工作著?

不被黨國思想控制,不喜靡靡之音

十分關注司改會消息的林大哥,也有注意到近日司改會救援羅明村案時,背景音樂時常使用羅明村喜歡的〈黃昏的故鄉〉,林大哥說這首不錯,他自己從南部上來,很可以體會這首歌裡面懷念愛人與故鄉的心情。

除了感性上的同理,林大哥也深諳這首歌當時傳唱的背景,他提到,當時有很多歌曲被禁,一家電視台一天只能撥三首台語歌,但廣播電台沒禁,他時常會聽收音機。當時也還有卡帶可以聽,印象最深的莫過於文夏「還活著」的卡帶。反之,他一點都不愛聽校園民歌:「從鄉村來的,不喜歡聽人家講鄉村多好、多悠閒,實際上生活非常苦,哪有民歌唱的那樣?」

叫著我 叫著我
黃昏的故鄉不時地叫我
含著悲哀也有帶目屎
盼我倒去的聲叫無停
白雲呀!你若要去,請你帶著我心情
送去乎伊我的阿母
喔!不倘來忘記的

他認為,校園民歌的存在是為了政策上,當時台灣變成國際孤兒,所以要鼓勵民間士氣、不要造反、盡力營造出快樂氛圍的靡靡之音。更多時候,林大哥還是聽台語歌,早期台語歌的曲都翻自日本,他認為更能把失意文人的悲苦呈現出來。

今年4月6日,被稱為禁歌之王的文夏過世了。在那個文夏紅極一時、抵抗與壓抑共存的年代中,林大哥做了大輩子公職,但仍保有自由思考、不懼威權的性格。

冤案當事人有許多樣貌,不願面對受冤命運的堅毅,卻往往相似。看過林大哥在司改會記者會上,為了減輕司法負擔的草案喊口號的人,也許都可以相信,有些堅定來自於那些心中的悲苦,他們正化作力量,與尚未平反的生活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