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投書|黃旭田:目前司改標準太低了

總統大選,在野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柯文哲各提出司改主張。司法改革最重要的問題,端看政府把標準線畫在哪裡?目前的司法改革標準太低了,整體而言是有進步,但若要建立富有人性溫暖的司法體制,公平合理解決民眾的紛爭,那目前差得很遠。

二○一七年國是會議整理出許多不錯想法,後續要落實時,涉及各部會及制度決策,只做了半套。政府既要推動司改,就要決心和方法。

態度、品質及速度,是推動司改的關鍵。相較於卅年前,法官態度有變好,但如今當事人遭到冷嘲熱諷,案件遭置之不理,也絕非罕見。

司改會處理很多投訴案件,涉及開庭態度的案件占比高,有些法官或檢察官說出忽視當事人人性尊嚴的言語、未說明不調查的原因、對當事人冷嘲熱諷或強迫和解。

此外,裁判品質是整個司法制度的核心,台灣案件多、上訴率高,但是司法當局收窄上訴窄門,把老百姓拒之門外。我認為,案件太多真正原因是一審辦不好,導致人民上訴比率高,應加強合議庭以疏減訟源,強化一審法官審判量能。

現階段政府應以十年為期,調任最高法院及二審法院法官到一審,提升地方法院量能,這是司改必經陣痛期。此外,徵召非常任的律師擔任法官、擴大讓律師從事和解工作都是可能解方。

再者,目前民事訴訟沒有證據法則,而國內科學辦案的鑑定程序、步驟、方法及標準仍在研議,制度缺失勢必容易造成冤獄。

肉體的痛比較痛,還是心裡的痛比較痛?答案應該是都很痛,人家很痛就掛急診,司法卻慢慢來,以前我開過一個玩笑,說我們律師的手表只有年跟月,我想,痴痴地等是最大的悲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旭田口述,由記者房荷庭整理,全文刊登於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