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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會|監所人權與研究生的距離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1995年成立,於2012年後成立監所小組,開始投入監所受刑人人權保障議題。為了協助監所受刑人,我們首次提出的策略性公益訴訟,即是當時被冤判死刑的邱和順,因信件被禁止寄出而無法表達心聲的申訴案。當時提出的行政訴訟及釋憲聲請,最終促成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56號解釋,宣告受刑人的秘密通信自由應受保障。

2020年,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法後,民間司改會收到的監所申訴信更多,除了研究員前端的篩案、回覆、與協助,也挑出許多值得深入研究的案件,每個月都召開小組會議(原則為線上進行,三個月一次實體聚會),請求小組內的志工律師、研究生研究、討論、形成實際協助的方向。包含釋字796號撤銷假釋義務律師團、思覺失調受刑人國賠訴訟等,都是由近年小組成員們一起努力。

然而,小組內的人力總是跟不上目前我們收到的申訴。近年除了志工律師外,也有許多法研所研究生參與小組,我們需要更多志同道合的夥伴,來共同參與這項重要的工作,也透過實際的案例,讓研究不只是在學術領域中累積意義,也能真正助人、改變社會。

不論是好奇監所近年策略性訴訟的做法、監所人權目前狀況、或是對於司改會有所好奇,甚至是對於監所議題懷抱熱忱但不知從何參與,都歡迎來聽我們分享。

*備註:下次小組會議時間即在11/27(三)19:00線上進行,如無法參加分享會,但有興趣參與會議者,也很歡迎填表單與我們聯繫!

時間:

2024年11月20日(三)12:10-13:10

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302教室

主講:

李明洳律師/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
陳冠蓁/民間司改會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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