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讓司法成為真正有效解決紛爭的機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今天(23日)針對320總統大選似乎進入「延長賽」,選舉激情與社會裂痕遲遲無法平復,發表聲明如下:

壹、司法獨立是司法的生命,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之外力加以干涉: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明文揭示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包括憲法)與良知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所謂任何形式之干涉,不僅包括來自其他政府權力(如行政權或立法權)之干涉,也包括特定案件關係人利用群眾抗爭或製造輿論之方式,向法院施加壓力。

日前,國、親兩黨總統、副總統侯選人連戰先生與宋楚瑜先生對於選舉結果有所不服,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封存全國票匭),並提起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下稱本案),此為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之訴訟權利,國人自應予以尊重。但,連、宋二位先生一方面依循我國民主憲政體制參與選舉,並在選舉結果揭曉時,依循司法程序提出訴訟救濟;另一方面卻又鼓動支持者,連續數天數夜集結於總統府前,要求總統及行政院:「立即驗票」、「全面驗票」。此舉不但與其尊重司法、尋求體制內解決之目的相違,同時也係破壞憲政體制,意圖以外力干涉司法之不當行為。

關於選舉訴訟,法院是否要進行驗票、如何驗票,以及驗票的範圍等等,俱屬其獨立審判之範疇,絕非總統或行政院所能置喙,亦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之外力加以干涉,而政治解嚴後,社會各界歷經十餘年之改革努力,所逐步落實司法獨立之憲政法治基石,更絲毫不容政治人物隨意加以破壞。基於司法獨立即是司法的生命,以及維護我國民主憲政體制之宗旨,民間司改會在此嚴正呼籲:

  1. 政治人物不能以群眾裹脅行政機關,要求干涉司法之運作。
  2. 政治人物不應鼓動群眾,意圖影響法官對案件之審理與裁判。
  3. 解決政治問題不能以司法獨立為祭品。
  4. 站在司法獨立向上提昇或向下沉淪之關鍵時刻,審、檢應站穩腳跟,不曲從於任何形式之壓力。
  5. 全民應大聲譴責任何形同綁架司法之行為,尤應唾棄傷害司法之政治人物。

貳、本案係樹立或摧毀司法威信的指標案件,審判者絕不可加以輕忽:

在捍衛司法獨立的同時,我們也要再三強調,本案審理程序及裁判結果勢必受到國內外高度關注,不論司法當局或承審法官,均要有本案足以樹立或摧毀司法威信的體認,絕不可辜負訴訟當事人及全民對其之信賴與付託!因此,我們鄭重呼籲本案承審法官,在面對我國選舉史上首宗總統、副總統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訟案件時,務必要以審慎、公正、公開、透明、迅速之原則審理本案,以免社會裂痕尚未撫平,司法公信已然跟著陪葬。

在此,民間司改會相信我國的司法機制有足夠能力處理此類訴訟案件,但亦提出兩點具體建議如下:

  1. 審理程序應力求公開、透明,必要時並應全程錄音、錄影,甚至全程轉播,以昭公信。
  2. 審理時間應力求集中、密集,讓選舉訴訟早日底定,以免舉國不安,政府施政困難。

參、國人應保持理性,尊重司法,給予司法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及合理的審查時間:

呈前所述,「迅速審理本案」雖然是大家共同的期待,但某程度容忍司法為兼顧程序、實體正義,以及裁判正確性所必須花費的時間成本,亦同等重要!因此,我們也要呼籲國人保持理性、發揮耐心,尊重司法,給予承審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及合理的審查時間,而不是企圖以群眾運動或街頭抗爭的方式,來影響司法、壓迫司法,否則不但與民主法治的精神相違,更有可能使自己的訴求因而喪失正當性。

聯合新聞稿

澄社、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律師公會全聯會)及台北律師公會等民間法律專業團體,今天(23日)上午針對320總統大選後,選舉激情與社會裂痕遲遲無法平復等現象,召開聯合記者會,同時向司法、朝野政黨及國人提出呼籲。

今天記者會的發言順序,依序為黃旭田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洪裕宏教授(澄社社長)、鄭泰安教授(澄社社員)、古嘉諄律師(台灣法學會會長)、陳慈陽教授(台灣法學會憲法與行政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傳岳律師(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與顧立雄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但就在民間司改會與澄社的出席代表發言後【其各自聲明稿詳附件】,主辦單位經由媒體(東森電視台)轉述,得知朝野政黨正考慮以修改選罷法、逕付二讀的方式,滿足國、親兩黨及其支持者有關「立即驗票」、「全面驗票」的訴求。雖然此一消息當時並無法證實,但接下來發言的代表,仍或多或少針對此一最新訊息發表意見。

其中,台灣法學會憲法與行政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慈陽(台北大學憲法學教授)表示,立法院就算要修改選罷法加入「行政驗票」的規定,也應該適用到以後的選舉、以後的程序;因為目前連、宋的選舉訴訟案件既已進入司法管轄的領域,從憲法學的角度來看,立法者就不宜再介入,否則違反權立分立的憲政原則。

接著,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傳岳律師表示,平常大家很難理解「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到底是什麼意思?但今天的狀況確實讓我們深深體會這句話的涵意,也由此可見司法所擔負的責任有多大!但陳傳岳同時也提出質疑,就算修改選罷法加入「行政驗票」的程序,大家就會相信行政驗票的結果嗎?更何況,如果有人不服行政驗票的結果,不也要提起選舉訴訟,回到今天的局面嗎?因此,他呼籲朝野政黨及國人應更相信公正、超然的「司法驗票」。

最後,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顧立雄律師表示,從最近的情勢發展可知,相較於其他國家權力(行政、立法…),司法實在是最脆弱、也最容易受傷害的一環;今天的局面只因群眾裹脅,就可以政黨私相授受、傷害司法尊嚴,難道國人對此不應有一絲絲反省或警覺?為什麼大家不相信司法?為什麼連、宋兩位先生已經提起訴訟,還不相信司法?此外,顧立雄也語帶感慨地表示,「民主政治」不是只有選舉投票而己,還包括對權力分立原則的尊重,以及對司法作為一個終局裁判者的尊重!如果朝野政黨真的要用修法、溯及既往的方式,讓這次總統大選的選票可以「行政驗票」,那就是以行政、立法的力量踐踏司法,令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