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司法的集體記憶

這一個月以來,一場純粹由民間主導及舉辦的文化季在嘉義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著,而地點非常令人意外的——是監獄,也就是日據時期建造的嘉義舊監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有八千人次到達這處舊監獄參與各項活動,讓原本陰森冷酷的監獄解密,成為令人好奇與探險的新處所。

估不論這處硬體是如何特別,如何僅存而唯一的代表了當時監獄建築的典型,飽含古蹟與建築的雙重語彙,如何具有保存的價值。我比較想談的是,法律人可以從這處古老的監獄建築得到什麼?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原因是,傳統的法律人很少把這類問題納入法律的領域,我們總是很自然而然的認為這是文化工作者的「轄區」,雖然建物是監獄,和現實的法律應該也搭不上什麼關係。不過,這類想法或許正是我們法律文化始終不豐厚的原因。誠如台灣所有的領域,我們總是「史盲」,對於過去發生在台灣的點點滴滴,不是被遺忘就是被破壞,不然就是被刻意扭曲。而在毫不遲疑摒棄先人遺留下來的痕跡同時,我們當然也失去了集體記憶的可能。而沒有了集體記憶的累積,當然也就失去了反省的地基。於是,每一次的變革都像是斷代史——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於是我們不能確定進步是不是進步,改變是不是改變,因為失去了歷史的座標,同樣的道路或許被重複,或許被遺忘。

台灣的法律史之所以重要,關連在統治者的更迭,不同的統治者以不同的法制、司法面對台灣,在四百年來的台灣史中,法律史見證了台灣自主化的漫長道路,不過,就如同其他的歷史一樣,我們集體的法律記憶一樣淡薄,最多是日據時期嚴刑峻法、治安良好之類因為懷舊而美化了的舊典範。我們對於法律史的記憶、解讀,乃至詮釋其實一向缺乏。嘉義舊監像是一座地標,標示了當時司法處遇的實際,監獄是個強烈的建築語彙,控制、鎮壓、法治、管理……國家權力強力貫徹,一個堅實而沈痛的記憶。

留下一個監獄其實不只是個建築,而是建立一種集體記憶的可能,尤其是一個關連於司法的集體記憶,何況它們是那麼稀少、沈重。當嘉義社區文化界已經風起雲湧的關心起這處舊監的未來時,或許是該輪到法律人關心的時候,當司法被視為人文的一環,當司法的集體記憶受到重視的時候,或許我們就得到了一個新的基礎,一個回顧、反省,與再出發的起點。

※ 刊登處: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