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查賄的專業

好不容易選舉進入倒數,最忙的除了候選人,就要算是檢察官們的查賄大隊了。

這大概是中華民國立國以來最認真的查賄行動了,原因當然是因為政黨輪替發揮的作用,也印證了民主政治的確需要政黨輪替,才能以「互相監督、彼此制衡」的恐怖平衡來形成比較清新的政治風氣。不過,總是沒有十全十美的事,這次的查賄行動固然轟轟烈烈,卻也有機會讓社會看到檢察體系另一個面向的問題——專業與政治的傾軋。

如眾所知,掃除黑金不但是目前執政的民進黨最重要的政策訴求,更是藉以區隔過去貪污腐化的國民黨執政者最清晰的界線,加上法務部陳定南部長的雷厲風行,查賄自然成為席捲最大資源的政策目標。可是,問題也正出在這裡。依法論法,檢察官的角色是所謂「國家公益代表人」,同時具備了司法與行政的雙重身分。一方面,檢察官面臨法務行政的政策性指示,必須將國家公共利益的需求考量在內,一方面卻要講求司法獨立中立的精神,同時注意嫌疑人的利益與不利益,而非一廂情願的只就對起訴有力的方向偵查,而刻意忽略對嫌疑人的有力證據。這種困難的角色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就已經倍感艱難,而遇到核心政策的查賄行動時則更是捉襟見肘。一方面我們看到檢察官動用司法權力神勇的掃除黑金,得到社會的支持與喝采;一方面我們則看到法務部不時丟出的「政策目標」,預設起訴案件量、一再宣示查賄一定不會交白卷,必定會有「業績」,把查賄當作一個政策結果,而非司法行動。也因此法務部一方面受到社會支持,一方面卻又面臨干涉執法的質疑。

老實說,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其實沒有一個一勞永逸的答案,因為這樣的衝突始終存在於檢察體系本身,除了緊迫盯人的監督,不會有什麼撇步。唯一能希冀的,只有檢察官個人的素養,是否能守住謹慎發動司法權力、堅持專業優先的精神。也就是說,檢察官心中的那一把尺,將決定台灣社會的司法面貌。我們所能期待的,是呼籲檢察官們,在受到英雄式的推崇鼓舞時,永遠不要忘了國家「公益」代表人的堅持,希望他們心中的那一把尺上畫的是司法專業的刻度,而不是政治的刻痕。

※ 刊登處: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