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司法院公佈「司法改革藍圖及時間表」新聞聲明
1999-4-15
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今年司法節(一月十一日)提出司法改革藍圖後,今日司法院 翁院長也兌現其上任來的承諾:於兩個月內提出司法改革藍圖及時間表。民間司改會對於司改藍圖的提出給予高度的肯定及喝采,更希望這不僅是現階段的藍圖,更能成為未來司法的新貌。
翁院長提出的司法改革主張幾乎涵蓋了司法改革的各項訴求,尤其強調以「人民的觀點」來看司法,更突破了過去「司法改革是法律人的事」的盲點,也使民間對於未來的司法改革充滿期待。面對改革的三要素:人、政策、時間,翁院長顯然都提出了綱要性的答案,但同時也突顯出未來潛藏於改革中的危機,對於此點民間司改會不得不再次提出說明:
過去的司法改革之所以未能落實、屢遭詬病,原因並不在於過去不瞭解司法改革的方向,而是始終面對改革的阻力,導致落實改革理念成為空談,所以翁院長提出改革藍圖之後,恐怕真正的困難才剛開始。以擴大法官評鑑、淘汰不適任的法官、庭長來說,民間司改會正因為去年舉辦法官評鑑而被控誹謗罪,目前案件仍在進行中;司法院所推動的「庭長任期制」也在高院法官的反彈下無疾而終。面對這樣頑強的反改革力量,司法院要如何扭轉既有的司法文化,才能落實改革目標?
至於司法院將於七月舉辦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而言,當初民間團體始終聯合要求由總統府出面召開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並要求比照國發會模式由總統府召開的原因在於體認到,司法改革必須被當作政治改革的一環來看待,絕對不是僅靠司法院單方面的規劃可以完成。跨院際的政治力量整合、整體政治承諾的保證才是再次舉辦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意義,否則不過重演數年前的司法大拜拜而已。而以 翁院長提出之司法院定位,或者當事人席位對等勢必衍伸出的檢察官確實蒞庭等問題而言,顯然都不是司法院可以單方面掌握的司法改革項目,因此不得不再次提醒跨院際整合的必要。
面對翁院長恢弘的改革規模,民間司改團體一方面大力支持,殷切期盼,另一方面則希望這項以五年為期的改革藍圖將標示著司法院的長程改革,而不會隨著人事的變動更迭,否則就失去提出司法改革藍圖的意義。唯有貫徹落實才是提出藍圖的目的。
面對司改革藍圖及時間表的提出,民間司改會一方面感到振奮、期待,一方面則願意繼續扮演監督以及推動的角色,直到司法改革藍圖成為司法現狀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