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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虛的審查,紙糊的大法官

本週三(6/10)立法院開始審查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週三是公聽會,週四是全院委員會,預計週五就要投票行使同意權,過程理應莊嚴隆重。畢竟,大法官地位何等尊榮,掌握國家憲法的最終解釋權。只是,事與願違,程序之空虛,令人不忍卒賭。

第一天專家學者的公聽會只有半天,也就是過過水,立委的出席率也是零零落落。專家學者講著一般性的言語,應該也幫不上立委什麼忙。大家好像都是各自對著空氣說話,完全沒有交集。各言爾志,議題沒有交流。候選人不用出席,不用回應,人也沒有交會。很難相信,這竟是對我國司法地位最崇高大法官審查會的前置作業,難怪委員興趣缺缺。

接下來的全院委員會,委員可以直接質詢被提名人,火花比較多。但是,大法官們也只要「忍耐一下」,反正不論立委的問題如何犀利,都只有15分鐘。超過15分鐘,麥克風還會消音。大法官被提名人只要左閃右躲,實問虛答,笑而不答,立法委員可說是毫無辦法。有人說,我國立法院對大法官的審查「向來如此」。更誇張的,其實幾乎是所有人事案的提名審查均是如此。要問的是:台灣還要再這樣下去嗎?沒有其它值得效法學習的地方嗎?這可是大法官吶!

問卷、詢答、專家才是重點

以美國為例,歐巴馬總統分別於2009年和2010年,提名了Sotomayor和Kagan大法官,提名後莫約一個半月,參議院就會開始審查。審查由司法委員會負責,是否開啟聽證會,如果參議院連聽證會都不願意開啟,就是嚴厲的杯葛,只是這種情況很少。

在進入聽證會之前,大法官必須要先提出一份詳細的制式問卷(內容約80頁),簡略地回答問卷裡各式各樣的問題。司法委員會莫約20個委員,就會開始審查。Sotomayor經歷了4天的審查,而Kagan則進行了3天。

審查時間的長短,並非制式的規定,以Kagan為例,就是每個委員,都可以進行二輪的詢答。最重要的是,這些詢答,並不是「空包彈」,不像八二三砲戰之後「單打雙不打」的「默契」。因為,大法官已經先簡單回覆了制式問卷上的問題,國會議員當然就會循著問卷上的蛛絲馬跡,來切入突破,質問尖銳的問題,大法官若無準備充份,有時就會招架不住。

更有殺傷力的,是在詢答的過程中,還會引進專家證人。各式各樣,專精於各個領域的專家或學者,提出各種爭議或深刻的問題。再以Kagan為例,共和黨與民主黨各引進了二十餘位的專家,均是法律界的各方翹楚。如此,一方面減輕參議員個人的負擔,畢竟術業有專攻。另一方面,在多方辯證之下,大法官被提名人內心真正的價值觀,才能在不斷追問與詢答之中彰顯。

聽證會常會引發媒體的高度關注,甚至全程直播。因此,也讓美國人藉此能夠認識,自己國家未來可能的大法官。同時,由於討論的議題精彩,其實也是一種公民法治教育的機會。審查之後,司法委員會進行投票,決定是否准予提名。大法官倘獲准予提名,才會後續提交全體參議員投票,行使同意權。

引介美國審查大法官的制度,並不是在說,美國的審查過程,一定是對的。也不是在說,我國必定要依照美國的方式來才可以。只是,當朝野兩大黨,都信誓旦旦的說要「嚴格審查」時,倘能引進或比照這樣的「規格」來處理,或許也比較「對的起」大法官。

空虛審查,人民很悶

審查會就像考試,考試制度的進行方式,當然會決定結果是否公平。平心而論,以我國國會目前對人事權的審查程序,是抹煞了「優等生」,成就了「劣級生」。行禮如儀,形式化、表面化、空洞化的假面審查,讓對於憲法體制、人權保障,具有清楚意識與優良表現的人,沒有太大的發揮空間。

相反的,卻製造出機會,讓踐踏人權、侵犯憲政價值的人,有機會可以混水摸魚,矇混過關。測不出大法官的「真材實料」,遇上重要的憲法時刻,就容易會「憲政人權意識孱弱症候群」發作。紙糊的大法官,不過就是擺著好看的大官。假面的審查會,讓人好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