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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殺體制而非李蒨蓉

李蒨蓉絕沒想到,名字會和阿帕契,永遠在一起。也沒想過,會因此而揹負刑責。

查詢《要塞保壘地帶法》的違法態樣,多是「不請自入」。利用機場的攔鳥網,到空軍基地抓鳥,到軍港裡捕蟹抓魚。違法地點,多在高雄和金門。高雄有軍港,金門是前線,和軍事設備多寡有關。刑責通常不重,大多可以緩刑或易科罰金。

在「阿帕契事件」之前,最出名的應該是鈕承澤,因為拍攝電影「軍中樂園」,雖有事前申請,但貪圖方便,夾帶中國籍的攝影師進入左營軍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要付60萬元給公庫。

包括鈕承澤在內的案件被輕判,或許是犯行不嚴重,或許是《要塞保壘地帶法》,本來就是一種高度不明確的「空白刑法」。算不算要塞、是不是保壘,要由軍方說了算,法院的審查,某程度被架空。於是,只要不是竊取軍中機密、不算是集團組織的惡意行為,法官就放人一馬。也或是法官在實踐「刑罰謙抑性」,畢竟,刑罰是最後手段,有更多行政管制、政策決定,提供誘因來引導或事前防止,遠比事後的追懲來得有成效。刑罰的功能是有限的,手段是消極的,台灣不是亂世,重典才是混亂的來源。

空白刑法要注意

當然,也可能是法院不把軍區當一回事,畢竟,軍隊都不軍隊,統帥都不統帥。國共眉來眼去,兩岸軍隊高層交流來聯誼去。二級上將國防大學校長夏瀛洲,都說出「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的話。台灣軍隊究竟要為誰而戰、為何而戰,早就傻傻搞不清楚。

軍隊面對中共這個最大的假想敵,一下子要舉槍,一下子要擁抱,對外早就精神分裂,也一路分裂到軍隊內部。當兵有一句順口溜:「啥米攏係假也,只有拿到退伍令才是真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政策可以朝令夕改,懲處能夠可大可小。嚴懲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對比601旅寬鬆讓人入營,已經說明一切。

因此,要由軍方決定的《要塞保壘地帶法》,法官或許也只是參考參考。畢竟,處罰的範圍,可能隨著軍方的心情,忽大忽小。這才是違反罪刑法定主義,破壞法律明確性原則的首惡。軍中的紀律與賞罰,早已令人搖頭,自己人都不會認真當一回事,法官幹嘛跟著起舞?

獵巫現象要小心

值得一提的是,和別的案件相比,違反《要塞保壘地帶法》,多是「不請自入」。李蒨蓉一團人,可是「開中門、走大路」,被敬為「上賓」,邀請進入營區,走進阿帕契,並不是偷偷摸摸。軍方自己把「要塞保壘」打開了,事後如果還要這樣辦人,豈有此理?

只是,李蒨蓉把責任推給別人,會有落井下石的問題,爆發問題的導火線是自己,害眾多好友廣受牽連,她總不好再這樣辯解。當然,人民白花花的納稅錢,被拿去當玩具,我們本來就有生氣的權利。但如果我們繼續苛責李蒨蓉,反而奇怪,難道我們是羨慕她的特權才酸葡萄嗎?

軍隊結構性的問題一直都在,她是那個戳破皮球的人,601旅與國防部才是最應該被追究責任的對象。軍方的弊病由來已久,正如同洪仲丘,李蒨蓉也是一個導火線,只是後者沒有那麼無辜。

但如果我是她的律師,在檢察官相逼的時候,至少會試著主張「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缺乏「不法意識」。當初,明明是被熱烈歡迎的「觀光團」,如果這樣有問題,也是軍方的問題,軍方的結構性問題。人民的憤怒,和洪仲丘案一樣,是對軍隊結構性腐敗的憤怒。

李蒨蓉被追殺,其實是另外一件事,另一種結構性不正義的憤怒。是對貧富差距拉大,資源分配不均的憤怒。這是對當下台灣社會,結構性不正義的反動。也因此,住在帝寶的小s出來替她說話,象徵的符號與形象太強烈。如果不是針對這種結構不正義的反省,就會被一併圍剿。

但正如同軍隊的結構性問題一般,李蒨蓉可能有失言、可能一如她所承的太白目,卻不是最應該被追究責任的對象。起底、群起攻之、漫罵支持她的朋友,如果不是針砭體制的核心,過猶不及,如似在狩獵女巫。

擺脫無限迴圈的宿命

在一時的爽快之外,卻容易忽略了應該被正視的結構性問題。軍隊腐敗的問題如能解決,請辭再多的軍官將領,也是值得。但重點卻不能只是擺在多少軍官、多少首長的下台,重點是要藉此解決問題。

台灣結構性的問題很多,獵巫只是一時的爽快,把這些人釘在十字架上,只是找了替罪羔羊。最怕的就是,將他們碎屍萬段,獻祭,我們的情緒找到出口之後,一切也就自動恢復原狀了。

直到下一次的爆發,無限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