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週年紀錄:人民重返國會,民主轉大人—義務律師團短講
2015-3-19
今天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來向大家報告義務律師團在過去一年所進行的訴訟狀況,以及接下來我們會繼續努力的方向及主要訴求:
各位朋友還記得嗎,去年324凌晨時,有一位王醫師,在行政院區被鎮暴警察出拳毆打腹部,隨後以警棍重擊頭部,王醫師就倒地昏迷,並不斷抽搐,這駭人的畫面當時不斷在各大媒體播出。
還有一位76歲的周老先生,因年紀關係無法在武裝警力抵達時馬上離開,竟遭到員警棍打、腳踢、盾牌撞擊及被強力水柱沖擊,導致肋骨骨折、腹腔血腫。
像這樣遭受到國家暴力對待的被害人,義務律師團受理的就有多達四十多名(但我們相信在那天遭到國家暴力的實際被害人,遠高於這數字),在這一年當中,義務律師團協助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訴,並請求法院將證據保全下來,目的是希望下令清空行政院的江宜樺、執行命令的王卓鈞、黃昇勇、方仰寧等人負起該有的刑事責任。
很可惜的是,我們的最高法院竟認為周老先生與王醫師的這兩案屬於「同一案件」,對後來王醫師的控訴做出「不受理」的決定,導致王醫師案件求助無門。對此,義務律師團將會聲請大法官釋憲,絕對不會因此放棄追究國家暴力的決心。因為我們擔心一旦最高法院的見解成立,影響不只及於所有324行政院案件受害人,更嚴重的是:往後,如果國家暴力產生大量被害人的案件,只要有人「先」提出自訴,其他的受害者都自動喪失提起自訴的權利!法院判決形同剝奪人民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在不同的被害人之間給予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同時更包庇、袒護了這些加害者。
第二,在農曆年前,有高達118名參與318運動的公民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義務律師團也秉持先前的承諾,繼續協助這些遭起訴者在法院所將面臨的訴訟,並呼籲承辦此等案件的法官們理解到,這不只是單純一般侵入住居或妨礙公務的刑事案件,這是一場不滿黑箱議事程序的捍衛法治運動、這也是一場挺身堅守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的公民覺醒運動、這更是一場彰顯憲法主權在民的公民不服從運動,因此,承審法官應該用憲法的高度審理這些案件,而不只是站在刑法的角度,否則將淪為執政者整肅異己的打手。
尤其,我們不能忍受,地檢署對於認定人民妨礙公務的要件十分寬鬆,任意起訴運動者,卻不敢主動偵辦縱容動用私刑警員的掌權者,因此,我們會繼續努力,透過司法審判,讓這場運動在歷史上有一個清楚的交代!
接下來,僅代表義務律師團,特別感謝以下幾群和我們一起並肩作戰的朋友:
首先,相信在場的朋友或多或少均有投入社會運動或改革的經驗,或許你們不在決策圈核心、沒有鎂光燈的注目,卻曾默默努力、堅守信念,並且願意執行許多沒有掌聲、看起來微不足道的行政事務,你們真的、真的、真的很偉大,而在我們義務律師團內有沒有這樣的人呢?有的!那就是辛苦投入訴訟案件的前置及聯繫作業的義務助理,他們多半來自尚在各大學就學的法律系學生,或跟在座各位一樣是懷抱理想的熱血青年,他們無私的協助,使得義務律師團的運作、開會有效率了許多。在這裡希望能夠借用大家的雙手,給自己以及這些無名英雄們一些掌聲!
其次,也謝謝這一年來,有許多關心此議題的學者專家,以召開學術研討會或振筆疾書等不同方式,提供法院、檢察署、律師許多擲地有聲的法律意見,讓我們再次有機會深刻反省應該如何去看待這場運動,以及現行的法律還有哪些不足之處,而有推動修法的必要。
最後,我們義務律師團要深深感謝我們手中案件的每個當事人,不論是願意站出來撻伐國家暴力的勇者,或是勇於面對法律責任的運動者,因為每一次的出庭不僅僅是勞力、時間、金錢上的花費,在法庭上陳述案發經過時,可能形同再度揭開一層層看似癒合的瘡疤,甚至,就我們所知,有許多人可能在收到法院傳票時,還要面對諸多親朋好友的不諒解或質疑。因此,我們深深的感佩,沒有你/妳們的勇敢與堅持,我們法律人心中所期盼的正義無法被實現,這個國家的前景也無法有可能變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