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紀錄報導﹢影片】欸 NGOs,你們在大聲什麼啦!

今年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新進律師委員會,邀請到五個 NGO 團體及八位與談人,希望透過他們的分享,讓新進律師們可以更直接地認識非政府組織及倡議團體的工作,並對法律工作產生不同的想像。

照片/2075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鄭雅菱說明消防員的工作處境。

救災是職務 但送命不是義務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鄭雅菱

社會對消防員工作性質的想像,似乎「合理化」了這份職業的高殉職率,因此鮮少有人將消防員的犧牲視為制度性問題。事實上,近年來火災發生率已降低不少,惟人員殉職率卻不降反升。經過協會的努力,大家才逐漸意識到裝備與人力短缺、培訓制度不健全等,皆是造成消防員—特別是年輕人員—殉職率升高的原因。

礙於公務人員的身分,消防員無法組織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即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然民間團體的力量遠不足以與官方體制抗衡,促進會因此較常以社會輿論或街頭陳抗的方式,衝撞體制、表達訴求,爭取談判協商的空間。

國家龐大資源與撫卹金的介入,卻往往讓災難現場的真相石沉大海。一直到2015年桃園新屋大火之後,促進會與律師調查真相的工作才出現重大進展。這場大火中突發的閃燃與燒塌,造成6名年輕消防員生命殞落。但消防局卻在案發當日即進行內部會議,試圖掩蓋真相。使得促進會及律師在蒐集人證與物證的過程中處處碰壁。

生還者指出現場水利配置不力的證詞,解釋了消防員無法依循水袋及時離開火場;而鄰居監視器捕捉到消防車移動的紀錄,更是現場供水曾經中斷的關鍵證據。這些皆顯示消防隊不僅人力及裝備短缺,災難現場管理指揮體系也出現漏洞,造成人員殉職。

災難的真相調查必須有工作小組深入研究、挖掘,但在缺乏職業工會的情況下,協會僅能以有限的資源積極為消防人員爭取更安全的工作環境。社會輿論或許可以激起外界關注,但終究是一時的。民眾很快就會遺忘。因此,促進會目前的策略是以訴訟配合運動,希望藉由法律訴訟程序,給當局持續施壓,啟動真相調查。

一直以來,消防員所接受的訓練是服從聽命。但長官們亦非聖賢,孰能無過?促進會認為消防員們應適時為自己的人身安全抗命。鄭雅菱說:「除了發現真相,我們更希望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

另外,消防員的不當免職也是促進會的核心工作項目。促進會成立的第一年,就出現了首位因挑戰警消體系而付出代價的犧牲者徐國堯。他在短短兩個月內被密集、連續地記了42支申誡。即使其中不乏子虛烏有的控訴,他最終仍遭到免職。這樣的懲處在公務體系內是相當罕見的,因為遭到免職的公務員,多是涉及洩漏機密、或無法以易科罰金替代的刑責。然而,消防局下的懲處屬於內部管理機制,法院無權追究懲處內容是否合理,僅能針對免職令的合法性進行辯駁,因而增添個案救濟的困難度。但也因此,參與促進會工作的律師們,各個都成了行政訴訟的高手。

照片/林慈偉說明廢死聯盟如何與死刑案件辯護律師合作。

死刑辯護 需要的不是憐憫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林慈偉

廢死聯盟自2003年因救援徐自強而成立。除了倡議,聯盟也固定舉辦殺人影展、演講等公眾活動,希望死刑議題的相關論述及討論,可以在社會中發酵。

扣除日前已被槍決的鄭捷、以及成功重啟審判的鄭性澤,目前台灣死刑定讞的「同學」(即「死刑犯」)仍有41位。聯盟的工作,是在可能的範圍內,盡可能守住每一位「同學」,研究各該個案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釋憲等法律救援之可能性。另外,針對仍在審理中,但可能面臨死刑定讞的案件,如王景玉、龔重安等重大社會事件,廢死聯盟也都會積極與律師團研究討論、做法庭觀察。

其實,廢死聯盟是到近幾年才開始大力投入個案救濟,因此往往也是在救援的過程中學習並累積經驗。雖有羅秉成、尤伯祥、高涌誠等資深辯護律師作為主要戰力,但聯盟的工作目前仍相當欠缺新生代律師。

死刑案件有其特殊性,因此每一件個案都盡可能成立律師團。以鄭性澤、謝志宏、邱和順等冤案救援來說,律師團的運作不僅可以讓資深律師有系統地將他們的實戰經驗傳承給新生代律師,他們也期盼注入新血,以不同的觀點檢視案件,激盪辯護策略。另一方面,非冤枉的個案,辯護律師除了可能面臨來自社會各界的壓力,也不時會遇到有精神障礙的當事人。這時候,如何替被告爭取合理的量刑、甚至是考量其責任能力及受審能力,都將考驗辯護人的智慧。若能有其他律師可以彼此交流想法、切磋琢磨,對於每個辯護人也都相當有助益。

事實上,律師在參與死刑辯護的過程中,不僅可以累積個人實務經驗,同時也是站在促成司法制度改變的最前線。以最高法院為例,最近有些判決開始引用國際人權公約或外國判例,不少即是從多年來律師們呈遞的書狀蒐集而來。這也顯示辯護人針對個案付出的心血,其實可以對台灣的法律實務見解有很大的後續效應及人權意識的增進。

台北律師公會新進律師委員會主委王展星律師,本身也有豐富的死刑辯護經驗,因此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不外乎是「難道你不覺得這些人該死嗎?」面對這類提問,王律師只笑笑回應:「這是我的工作。」他強調,接下死刑辯護的工作,並不代表自己認同這些被告的行為,而是他不認同死刑這個制度。

多年的律師執業生涯,讓王律師看見社會百態。「有些人真的是因為精神狀況,無法克制;也有一些人是一時衝動,鑄成大錯;」王律師無奈坦言:「但也有些人,真的讓我覺得他是惡魔。」碰到這樣的個案,王律師則選擇在盡心完成階段性任務後,解除委任。他認為,人的心是肉做的,當遇到無法說服自己的狀況時,律師不應該強迫自己接案,更無需抱持著「憐憫被告」的心態接受委任。

照片/同志熱線聯盟讓同志朋友不再孤單

選擇保密 不代表放棄權利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法律顧問 小虎、副秘書長 奧莉薇

因為過去主流社會對於同志族群常帶有負面的刻板印象,同志族群對於是否現身常有顧慮,白先勇的小說中甚至稱「這是一個夜晚的國度」。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在1998年成立時,主要是透過電話提供諮詢服務,讓同志朋友們可以在匿名的環境中尋求最溫暖的陪伴。隨著諮詢業務逐漸擴大,協會也發現,有很多問題,如同志學生遭同儕霸凌、師長羞辱等,並非「陪伴」可改善。因此,協會目前已發展出家庭支援、推廣教育、性別平權、親密關係、老年同志、跨性別等八個不同的工作小組,此外也針對更多元及邊緣的議題深入研討。

談到與同志最切身的法律問題,多數人可能立即聯想到婚姻平權、醫療代理人等等。但事實上,社會對於多元性別認同者的不友善與歧視,反而可能是讓他們基本權益不受保障最根本的問題。

就像異性戀者,同志族群在感情生活中也面臨各種問題 。但與異性戀不同的是,同志朋友若想尋求協助,往往也等於必須出櫃。感情問題延伸出的親密暴力──分手後「被出櫃」的威脅、恐嚇勒索、財產糾紛等,其實並不罕見,甚至偶爾有情殺案件發生。然而,台灣的檢警及司法系統對於同志族群並不友善,使得受害者不願報案、尋求協助,對於是否現身近用司法來討公道,常陷於兩難困境。

小虎律師日前曾有聽聞,原來相談甚歡的對象在跟同志當事人親密接觸之後突然翻臉,向該當事人恐嚇取財。但因害怕外界異樣的眼光,使得這名同志朋友當下不敢報警求助,只能選擇付錢了事。類似這樣的案件時常發生,但當事人卻可能因為性向、伴侶、出櫃意願等原因,選擇放棄尋求司法協助。對此,小虎律師也特別提醒,律師們在職涯中多多少少都可能接觸同志當事人。除了針對案件提供適當的法律協助外,應向法院說明同志當事人隱私顧慮的特殊處境。

照片/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細數「老牌人權雜貨店」關注的各種議題。

自由與權利 屬於每一個你和妳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邱伊翎

成立於1984年,台權會是本土老牌NGO,甚至比民進黨還早。早期包括解除黨禁、爭取言論自由等,都是台權會當時很重要的工作。時至今日,推動集會遊行法的修法,也依舊是台權會的重點工作項目。

台權會不是關注單一特定群體的協會。以推動集會遊行自由權為例,除了關注本土陳抗現場,警察暴力執法等問題,台權會亦提供特殊個案協助救濟。以前一陣子Hydis抗爭事件為例,這原本是一個關廠勞資糾紛,但過程中卻有韓籍員工因參與靜坐抗議而遭遣返,甚至限制入境。另外,也曾有德國人來台灣做環保工作,在參加反核遊行之後被移民署列為禁止入境的對象。這些個案的發生,顯現出外國人在台灣參加集會遊行的權利,仍有待加強。

也許會有人好奇,台灣人權促進會為何要關處理外籍人士的事?但是,台灣已經簽訂了兩公約等國際公約,因此有義務遵守這些公約的規範。台權會深信,任何人在台灣的生命權、隱私權、言論自由、參與集會遊行的權利,都應受保障。

在隱私權的部分,台權會也長期致力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內政部戶政司曾試圖在更新全民個人身分證件時,同時蒐集所有人民的指紋。台權會認為,在人民沒有侵犯他人權利時,國家也無權侵犯人民的隱私權。因此當時即發起了拒按指紋的行動,並提出釋憲聲請。釋字第603號就是當時的成果。另外,台權會也反對政府推動身分證、健保卡、悠遊卡、犯罪紀錄等多卡合一。畢竟,這些資料本應分別由各相關單位儲存管理,若將所有資料庫全部串連,人民在面對國家的時候,彷彿是一個透明的人,因為政府將可以輕鬆掌握全體公民的每一筆個人資訊。

近年來,資訊公開透明等觀念也在政府部門發酵,然而政府卻是選擇性開放民眾的資料,而非公布施政相關資訊。以健保資料為例,台灣的健保體制強迫所有人民納保,但卻在未經立法、未徵得任何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納保人資料開放給研究單位、藥廠申請使用。 台權會雖已提起行政訴訟,卻得到「當初沒有同意納保,現在也不能退出」這樣的答覆。另外,在微調課綱的爭議中,教育部卻又基於保障審查委員的隱私,拒絕公布名單。台權會因此主張應建立一套完善的資訊公開機制。

除了集會遊行自由、隱私權,台權會也廣泛涉獵迫遷、難民法等議題,並積極支援國際公約實施監督聯盟的工作。由於這些工作皆涉及法案修訂,因此台權會相當需要具有法律專業的人士參與。

照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蕭農瑀、盧逸璇分析警界服從文化。

解決警民矛盾 從改善警察勞動條件開始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蕭農瑀、盧逸璇

警察是國家機器面對群眾的第一線執行者,然而,基層員警的勞動權益往往無法被保障。隨著近年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基層員警經常被尷尬地夾在國家與人民之間。由於依照現行法律規定,警察不得組成工會,在2014年,多位有志於改善警民關係的民眾與基層員警,決定組成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期望透過保障員警基本勞動提件與尊嚴,進而提升公共服務的品質。

很多人很擔心,若警察團結起來,甚至組織工會,是否可能變得更加蠻橫濫權?但是,警工推認為若能鼓舞基層員警在受壓迫的體系中爭取自身權益,他們也可能對其他受到壓迫的抗爭者更有同理心。透過反思並檢討現有的管理制度,警民應共商尋求更健康安全的社會。

台灣警察嚴重過勞。大部分的警員每日工時長達12小時,甚至在南部地區,三段式班表也仍相當普遍,使員警無法充分休息。長期過勞的結果,是不少基層員警一身病痛、疲憊焦慮、甚至引發心血管疾病。然而,這些健康狀況卻鮮少被認定為職業傷害。針對過勞的問題,警政署日前答覆將在五年內補充三千人,但依警工推初步推算,若要解決目前過勞的狀況,至少應再增添兩萬人,並提高培訓中心的容訓量,保障學員受訓環境。

警界有數不清的紀律與內規。雖然不少如桌上不能有東西、床上不能有棉被、不能穿制服購餐等規定,對於警察執行勤務並無明確助益,但因服從紀律是警察教育的核心,基層員警或受訓學員若試圖挑戰內部規範,就可能面臨懲處,甚至免職。因蓄髮遭到申誡處分的葉繼元,既是個案,也非個案。

盧逸璇是另一位因警界繁瑣內規而無法從業的當事人。她與同期學員同樣在結訓前達到了培訓長官制定的體能規定,並順利結業。然而,在這批學員分發到服務單位之後,警政署卻稱當時長官訂立的標準,不符合警政署的規定,因此撤銷結訓證書,並要求他們重新測驗。同期不少學員因高層朝令夕改,在結訓後卻喪失工作權利。

盧逸璇另也分享在她培訓期間參與的集體請假運動。在受訓單位的生活,其實不外乎是睡覺、聽演講、大掃除和在寢室聊天。盧逸璇與同期學員認為這些時間其實可以被更妥善地利用,如:請假返鄉帶家中長輩就醫。事實上,根據保訓會的規定,學員有請事假的權利,但在受訓單位,學員往往會遭到長官百般刁難。曾有學員想請假返鄉祭祖,不僅被要求撰寫正式的請假報告,並提出完整的車班資訊及算命師傅的姓名電話,甚至還須繳交祭祖的照片。

這些故事,僅反映了警界文化的一小角。透過協助這類案件,警工推也正努力尋找推動警察制度改變的可能。

照片/2015 PILnet Fellow 林育如分享赴紐約實習的經歷

走!到紐約充電
PILnet公益法律研究及實踐獎學金研究員 林育如

PILnet美國公益法全球網絡(PILnet:The Global Network for Public Interest Law )(前哥倫比亞大學公益法中心)自1998年起,每年固定提供全額獎學金計畫,供來自世界各地的公益律師及具有法律專業的NGO工作者,赴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人權與公益法律課程,並進入紐約當地公益組織實習。

PILnet相信,正義、理想、人權不會從天而降,而是必須透過倡議去實踐。因此,透過為期8個月的計畫,PILnet 意在協助具有領導淺力的公益律師及人權工作者拓展專業人際網絡、修習人權相關專業、善用紐約豐富的研究資源,並安排得獎者前往歐洲與華府非營利組織實地考察、累積實務經驗。PILnet 希望人權工作者在培養宏觀的國際視野的同,也能具備踏實的行動力。

資策會科法所法律研究員林育如是該獎學金2015年的獲獎者。PILnet 獎助計畫不僅讓她結交了來自世界各地且理念相近的朋友、參加了中國同學在當地舉辦的同志婚宴,更讓她有機會進入紐約當地學生搶破頭想錄取的企業責任資源中心 (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實習。

PILnet提供的獎學金包含美國來回機票、緊急醫療保險、紐約當地住宿、以及按月發放的生活費。林育如表示,雖然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甚相同,但這些項目應足以讓學員渡過八個月充實的紐約生活。另外,由於獎助計畫安排學員同住在國際宿舍,這也讓他們有機會做更深刻的文化及學術交流。為了不讓學員的發展受限於語言能力,PILnet 也會協助安排英文指導課程。

獎助金計畫審核要點,主要可以分成三個層面。首先,申請人必須要證明自己在台灣社會具有領導淺能,且對於追求公共利益有淺在影響力。另外,申請人的推薦單位也必須要有足夠的運動實力及影響力。最後,林育如也特別提醒,申請人所提交的公共利益計畫則應明確彰顯該議題在台灣社會脈絡的特殊性。

在絕望中激發潛能

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律師說:「在 NGO ,法律案件大部分都是在絕望中找可能。」雖然艱辛,但往往也會激發律師的鬥志。平時沒有機會使用的辯護策略、戰鬥技巧,可能可以在公益案件中派上用場,因此格外適合喜歡接受挑戰、或是有意激發潛能的律師參與。更重要的是,這一路上,律師們不會孤單,因為除了法庭內的鬥智,還會有更多倡議與行動。

以上團體皆很歡迎具有法律專業人士的參與,歡迎您主動與他們聯繫!另外,司改會也很樂意協助推薦律師申請PILnet獎助學金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