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TONE講座】培養深刻的興趣—陳又新律師
2016-10-14
很快地,又來到律訓學員跳TONE茶會的時間了。這一次,我們邀請了陳又新與李晏榕兩位律師,來到司改會,與第24期第五梯次律訓學員分享他們多采多姿的律師生活,希望即將開始執業的新進律師們,可以對未來有更多元的想像。
「我的經歷,永遠都只是參考。身為一個律師,你要學習獨立。」陳又新律師以這兩句話,作為他的開場白。
陳又新律師大學時雙修法律與社會工作。一畢業,就開啟執業生涯,三、四年之後,才到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進修,並於期間赴北京清華大學擔任交換學生。
「歷經轉折的人生或許有其樂趣所在,但畢竟人生苦短,」陳又新律師鼓勵新進律師們試著預想十年後職業生涯的樣貌,提前開始準備。例如:若想成立自己的事務所、獨立執業,新進律師們在現階段就要慢慢開始建立人脈、累積案源;若是期望任職於大型事務所,則應發展專業,讓自己成為事務所裡「無可取代的人才」。
主要負責訴訟案件的陳又新律師,將案件的處理程序分為三階段:情報蒐集、決策、以及執行。在接觸到案件之後,律師們必須先著手開始蒐集情報,這包括事實證據、法律資訊和實務見解。精準掌握正確且完善的資訊、找到重點,將有助於訴訟律師們在第二階段判斷並設計合適的訴訟策略。最後,才依據擬定的計畫,撰寫書狀或到法庭上進行辯論。
在剛入行受雇的階段,新進律師們或許主要會是參與情報蒐集和撰寫書狀,而訴訟策略的擬定仍會是由主管或其他前輩主導。但這卻是相當重要的學習階段。陳又新律師認為,與其選擇到有名氣的事務所實習,新進律師們更應該找到優秀且願意提供充分學習機會的指導律師。
回顧自己入行時,陳又新律師就曾因為沒有繳交裁判費,上訴案件差點慘遭駁回。「那時候我真的不知道要繳,這種事情學校也沒有教!」陳又新律師苦笑,但所幸當時受僱的事務所裡有人及時發現,讓他得以趕在截止前繳納費用,並讓訴訟順利進行。這次的經驗,讓陳又新律師深深體悟到,執業途中有前輩指引的重要性。畢竟,「在缺少前輩指導的情況下,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只顧埋頭苦幹,對當事人來說也是相當不公平的。」
在擔任執業律師之餘,陳又新律師也是一名搜救員,曾投入復興航空空難及2016年台南震災的救援行動。「其實真的能救到人的機會不多,通常找到的時候都已經掰掰了。」陳又新律師試圖以輕鬆的口吻,分享這個嚴肅的話題。從這,也不難再次看到他那自大學起,就已逐漸發展出對社會與人的關懷。
站在第一線搜救的經驗,深深影響著陳又新律師看待事物的態度。他不禁質疑,受過專業訓的職業法官們,是否真能以素人的角度及生活經驗,在法庭內判斷事實。他舉例,之前曾有一樁國賠案,遇難者家屬控訴消防局搜救不力,認為搜救人員未能依循地圖找到失聯的登山者。「在深山裡,真的需要那樣看地圖嗎?」陳又新律師無奈地說:「我太太就不會看地圖,是個路痴,但她每次要去百貨公司都找得到啊!」他鼓勵律師們,不妨重新思考當今用於評判社會運作規則的標準,是否真的適當。
回想起參與復興空難搜救的經歷,陳又新律師的記憶依舊清晰。那一天,他與其他人員搭乘搜救艇,滑行在水深僅及腳踝、水質清澈見底的基隆河上。他們什麼都沒有找到。但是,第二天在同一個位置卻出現了一具大體。「可能是本來被埋在沙底下,也可能是後來才被沖過來的。又或者,真的是我們沒有看到他?」陳又新律師感慨:「可是難道以後我沒救到人的時候,就要賠錢嗎?」
除了擔任搜救員,陳又新律師還有多項休閒活動,且每一項皆學有專精。他曾參加全國射箭比賽,雖然成績並沒有名列前茅(笑);他是擁有高級潛水執照的潛水員;他參與百岳等級的登山活動,人生目標是在45歲時登上聖母峰;他更是一名可以獨自翱翔空中的飛行傘飛行員。「我好像很喜歡找死的感覺,」陳又新律師笑著說,「但更重要的是,我需要透過這些活動來界定自己的樣貌。」他強調,雖然自己是因為有偉大且體貼的同事們和家人,才能保有多元的休閒活動,但陳又新律師仍建議新進律師們認真生活,找到自己的喜好,培養深刻的興趣。不然,「真的有點太苦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