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一次會議
2017-2-28
本次會議歷經約4個多小時,法律人跟非法律人的發言時間相當。主席許玉秀很積極地整合議題,本次會議也在2月21日會議預告公布許多討論資料,包括本分組在LINE群組的先行討論[1]。
會前爭議問題:
是否繼續使用Line群組在會議前先討論,並公布在網路上?
關於這個問題,現場約有四位委員有反對意見,理由主要為Line的討論可能使上班忙碌的委員無法及時參與,恐怕使部分委員的意見被邊緣化,但反對意見不受會議主席同意,請反對意見者提出更好的溝通工具[2]。而關於各子議題如何請各委員分別研究、聘請相關專家報告,則在本次會議之前,都已在Line上有一定程度的討論。
籌委會黑箱[3]?律師公會全聯會推薦代表全落選:
吳光陸委員特別提到律師的代表席次上,顯不如各分組法官有司法院推薦的2席、檢察官也有法務部推薦的2席,但是律師2席,卻不是由律師公會全聯會推薦,顯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並不尊重律師公會全聯會,只有全聯會才能代表全國律師。
主席解釋這是幕僚作業錯誤,因為全聯會是負責票選律師代表的單位,不是推薦單位,但幕僚搞錯了,寄通知請全聯會推薦,但這推薦名單是無效,不是推薦沒有被採用。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不會在本小組前三次會議討論:
本次會議實質討論到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並請司法院、法務部各做5分鐘之報告,且由林超駿委員提約5頁的書面意見,但顯然司法院及法務部的報告內容無法給予分組委員有效的幫助。
基於本議題爭議重大,全體委員決議應在3月25日下午13:30—17:30召開公聽會,亦同時邀請五組委員參加,聽取專家意見,規劃由司法院、法務部及民間團體推派專家人選報告。
各議題請本分組委員先行研究
第四組委員分工:
在各議題會請本分組委員先行研究,並在專家報告後,以問答方式替本分組帶出重點。
下次會議預計討論
3/10第二次會議討論4-3「公開透明的司法」及4-4「親近人民的司法」,尤其是「司法文書與司法語言的改革」、「法庭審理直播」。
3月24日第三次會議,將討論4-2「人民參與司法」裡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與4-1「法律人的養成、考選、專業訓練」。
註釋
[1] 2017/2/24會議及附件:https://justice.president.gov.tw/newinfo/20
[2] 許玉秀主席:「我是個追求時髦不遺餘力的人,如果有更新需要學習的東西,我是非常喜歡!」。
[3] 會議附件3澄清籌委會名單黑箱之回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6TWrTRQWn8FU0JXWnBYOEw2QWM/view
編號 | 議題 | 子題 | 會議結論 |
4-1 | 法律人的養成、考選、專業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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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人民參與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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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公開透明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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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親近人民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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