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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徵求】敬請提供陳秋月法官不適任資訊

台中地院陳秋月法官自104年9月開始辦理民事消債事件後,以 (1)脅迫債務人撤回案件。(2)違法駁回聲請更生案件。(3)濫權裁定清算免責案件等方式審理案件,讓台中地區債務人不敢到法院聲請更生清算,致使弱勢債務人面臨銀行催債以及經濟條件的惡化,卻無法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解決問題。此情經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向司法院陳情未改善後,再向本會提出申訴。

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01年新法施行後,全國各地方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的比例,均在七成以上。然查,陳秋月法官104年9月~106年2月辦理民事消債事件期間,未曾裁定任何案件開始更生程序,裁准比例0%,違法駁回聲請更生案件,情節重大。並且,僅做成更生聲請事件裁定11件,與台中地院其他法官相較,以林世民法官為例,同期間林法官做成更生聲請裁定共35件,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有28件,裁准比例80%。由於相同法院辦理相同案件的法官分案數量大略相同,受評鑑法官做成裁定數量極低,可推知原因是有大量債務人撤回案件,情節嚴重。此外,陳法官104年9月~106年2月間辦理聲請清算免責案件共計9件,竟有5件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要求債務人再清償3萬~100萬金額才准予免責,濫權裁定清算免責案件,情節重大。

本會已就陳秋月法官不當審理消債案件,提出個案評鑑請求,現由法官評鑑委員會審理。由於陳秋月法官前述不適任行為,受害者眾多,地方時有所聞。為此,本會成立專案,收集陳法官不適任之事實、證據或相關資訊。敬邀社會各界協助提供,以本會彙整提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

※ 請來電、來信或e-mail提供案號、案情或案件,若能提供事證尤佳。若事證充足,本會將依法律程序請求個案評鑑。

※ 對於前項資訊之提供本會嚴守保密之義務,非經同意絕不以任何方式公開或使他人知悉消息來源。

個案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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