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司改會教會我何為「法律價值」—2018暑期實習生心得

在司改會實習短短兩個月,從一開始的羞澀,到現在的嘻笑打鬧,認識了好多人、接觸了好多案件。小到妯娌不合互告,又或是鄰里紛爭,更多的是車禍、販毒等等...在實習過程中,我第一次一個人完整看一份案件內容分析事實,適用法條,和當事人溝通,每一步都是深刻的學習。

蘇炳坤案是我第一次坐在旁聽席聽法官宣判的案件,法庭不似我想像的莊嚴肅穆,而是被大批記者包圍,閃光燈不斷,然而在等待的過程中,我仍能清楚聽見自己的心跳聲,法官的宣判對當事人而言攸關他的名譽和往後的人生,但是對我而言,那是代表司法的進步和人民的希望。感謝法官沒有讓我們失望,當法官宣判結束後,頓時內心五味雜陳,一個人的美好歲月,就在警方為求破案,檢方便宜行事下被司法磨滅了,縱使三十載後還人清白又有何意義呢?逝去的青春,過往的生活已如流水一般匆匆不回頭。但是我仍然心懷感激,感謝他用他的一生點亮司法改革前進的光芒。

記者會時司改會執行長雨凡說:「徹底體悟到司法會犯錯、制度不完美,握有權力的人要更謙卑地去承認自己的錯誤,面對並改變錯誤,司改才有成功的一天。」頃刻間,內心洶湧澎湃,我國司法程序相對而言不夠嚴謹,不僅過度仰賴當事人之自白和證人的證詞,更為了取得證據而不擇手段,以致冤獄不斷。然而,我們一直強調的司改,卻僅僅只停留在器物和制度層面,而最重要的精神思想層面,卻是手握權力的檢察官和法官不願改變的,他們多半牽涉當事人之生命重大法益,即使明知那是一種陋習,但是卻沒有人願意打破這樣的潛規則,我想這是我們大家下一步值得努力和反省的,不論身處何方,都應該學會接受自己的不完美,面對自己的錯誤,並盡自己所能彌補,而非一錯再錯。

邱和順三個字很陌生,但是陸正案,大家一定耳熟能詳!或許很多人都會質疑我們,為什麼願意為他們聲援?為什麼斷言他們是冤案?為什麼不多想想被害者?面對大眾排山倒海質疑的聲浪,我想說...我是法律系的學生、司改會的實習生,更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每一個人,我也不知道他們究竟是被冤枉抑或是真的犯人?但是,我之所以願意花時間花心力投注這些司法議題,是因為法官論罪的證據太薄弱,存在過多疑點,因此藉由投入民間組織,貢獻自己微薄的力量也希冀每一個人都可以有公平被審判的機會,而非只是為了安撫民心的司法冤大頭。

在價值取捨中,我毫不猶豫選擇堅守「無罪推定原則」因為生命、身體、自由...何其可貴,怎麼可以在存有任何一個疑點的情況下,直接定罪?「寧可縱放,都不可以錯殺!」我想是我在司改會實習兩個月內深刻體悟最核心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