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民主,集會無罪~佔領行政院案庭前記者會
2018-9-25
今天是323佔領行政院案二審辯論庭,當事人與律師團期待二審法官參考318佔領立法院案的判決,尊重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遏止檢警動輒以刑法追訴人民的作為而為無罪判決。此外,國家司法持續追訴四年前參與佔領行動的民眾,卻始終無法查明當日下手施暴的員警,也不釐清各層級指揮官的責任,如此輕重失衡的作為,難以使人信服。我們期待法官重視反黑箱服貿運動在台灣憲政民主的價值,並透過判決給予相應的對待。
323佔領行政院案的一審判決,共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審法院將佔領立法院與佔領行政院切割處理,漠視兩者為一個整體運動的現實,刻意以權力分立的理論,區分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功能,進而以還有其他符合法律規範的救濟管道,否定佔領行政院的正當性,背離一般人對於國家的期待。因為以當時的時空背景,立法院的佔領行動已經陷入僵局,如果佔領是必要的手段,並不會因為佔領行政院而該有評價上的不同,何況從後來的事實證明,恰是因為佔領行政院的行動,才開啟進一步對話的可能。
318一審判決肯定公民不服從在佔領立法院的適用,二審雖然未再以公民不服從作為無罪的理由,但仍捍衛憲法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在本案的適用。我們認為因著反黑箱服貿而發起的佔領行動,理當受到同樣的對待,因為不論是立法機關或是行政機關,均須對民意負責,我們期待二審法院,不拘泥在民意機關或行政機關的名詞之爭,而是從憲法的高度,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
我們非常遺憾看到國家一方面花費大量時間與訴訟資源,追究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另一方面卻輕輕放下當時施暴的員警。當晚的國家暴力事件近百人受傷,卻沒有人需要負起相應的責任,施暴員警找不到,指揮官不僅沒有懲處,甚至官運亨通。這些問題,均考驗當前政府對於國家暴力的反省能力,以及司法能不能作為政府失職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期許國家可以確實地追究當晚失職的員警,並落實警察教育,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當事人與律師團再次強調,佔領行政院的行動,與佔領立法院並無不同,均是人民為回應馬英九政府漠視民意所產生的抵抗行為,是不是佔領民意機關,不應是本案的爭點。二審法官應重視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精神,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給予17位二審的當事人(包含一審無罪但檢察官上訴的6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