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323佔領行政院案,最高法院法庭觀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0-10-30
2020-10-30
今年4月28日,「323佔領行政院案」二審宣判,二審法院將7名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被告的一審無罪判決撤銷,改判有罪。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已30年餘,在高度民主化的當代,人民號召同胞和平集會並表達政治主張的行為竟被法院論以煽惑罪,不僅突顯了司法者仍存留高度管制人民的威權遺緒,也激起了學界、實務界等對於刑法第153條煽惑罪的存廢辯論。
律師團在6月12日請求最高法院停止本案之審理,並聲請大法官解釋,讓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刑法第153條規定,有機會被宣告違憲。讓威權時代的錯誤法律遺毒,得到憲法的檢視,而不要貿然成為被告入罪之依據!若法院認為合憲而無需停止審判,也應該透過辯論過程,讓外界可以知道法官的想法是什麼,有沒有可能對這樣的規定,做出合憲性的限縮解釋,讓該法在集會結社和言論自由間得到平衡,對台灣產生正向影響。
2020年10月30日早上9:30,最高法院將開庭行本案準備程序,歡迎關心的朋友到場旁聽。
※ 疫情期間法庭旁聽採實名制,需戴口罩入場
2020年10月30日早上9:30
最高法院(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