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請APEC台灣代表向中國提出救援名單

日前,蔡英文總統宣布由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出任今年APEC台灣經濟領袖代表,並針對防疫貢獻與拓展供應鏈的國際連結等兩大主軸,推進台灣在亞太地區的國際角色。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江旻諺表示,相對於台灣積極向國際社會推廣疫後復興的經濟韌實力,中國政府卻反其道而行,秘密關押許多跨國移動的亞太地區公民。

面對到中國對亞太區域經貿安全的威脅,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今日(12號)召開記者會,呼籲今年APEC台灣代表張忠謀創辦人、鄧振中政務委員與龔明鑫主委向中國代表提出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國際救援名單,包括台灣李明哲、李孟居、12港人,以及其他國際救援對象。

江旻諺提到,延續「亞太人權法院」的倡議,記者會主辦團體再度呼籲今年APEC台灣代表,積極於「APEC後2020願景」中提議納入此人權機制面向。江旻諺呼籲以效法歐盟機制的「亞太人權法院」,建立各國人權案件的跨境救濟途徑,保護商務人士、一般公民跨國移動的人身安全,藉以中國與區域間對於通訊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隱私權保障、民主選舉等人權價值的認知分歧,鞏固亞太區域經貿秩序。

APEC兩大呼籲:推動「亞太人權法院」、對中國提出人權迫害救援名單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指出:10月20日經民連等團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APEC年會主辦國馬來西亞讓蔡英文總統與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出席今年的領袖峰會,並且倡議成立「亞太人權法院」。當日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人權不只是台灣關心、也是普世價值,不管未來APEC領袖代表是誰,台灣都會持續關注人權事宜」。因此,我們今天要向即將出席20日APEC領袖會議的張忠謀先生,以及將出席16日APEC部長會議的龔明鑫主委及鄧振中政委提出兩項呼籲。希望三位台灣代表在APEC年會中:(一)公開倡議由APEC推動「亞太人權法院」,(二)向中國政府提出人權遭迫害的聲援名單。

日前愛爾蘭籍的華為副總裁凱利(Joe Kelly)在深圳猝死,更早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與中國明天集團創辦人肖建華在香港被公安綁架到中國,乃至於港版國安法的實施,賴中強認為,這些案例均證明在中國經商最大的風險其實是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過去台商到中國投資無端遭受拘留羈押者亦所在多有。因此,2012年台海雙邊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特別附加「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賴中強指出,2016年秘魯主辦「邁向2020年後APEC資深官員對話會議」,規劃APEC未來可能之方向包括:完成茂物目標未竟之工作、實現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以更廣泛的視野延伸包括永續發展及環境保護等議題。

賴中強強調,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是當前亞太地區經貿發展的重要課題,他呼籲台灣代表應在年會中提議將成立「亞太人權法院」納入APEC的「後2020願景」。 昨日,港府利用中國人大決議取消四名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引發香港民主派十九名議員總辭。賴中強表示,這樣的發展令各界擔心中國未來可在立法會推動二十三條立法,重啟「送中」逃犯條例,乃至於進一步限縮香港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當香港連殘缺的民主體制都不復存在時,亞太地區更需要有跨國的人權保障機制,來確保到香港、中國經商、求學、工作與旅遊的各國人民的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重申之前台權會對於蔡英文政府的呼籲:「今年的APEC領袖會議,應提出一整套的亞太人權憲章、人權法院、及完整的人權保障機制,這不僅是符合台灣政府與人民自身的利益,更符合亞太地區各國的國家利提益與經濟貿易利益,如果亞太區域沒有人權保障機制,當經貿活動與相關人士也遭到侵害人權體制的壓迫與衝擊時,人權受害者就會求助無門,相反的,當亞太地區也像歐洲一樣建立起一套區域人權保障機制之後,各種跨境的人權議題,就都可以有一套人權救濟與處理人權爭議的機制可以作為依歸。」

他相信,台灣除了在防疫經驗可以貢獻其他國家之外,我們在亞太地區的自由民主人權與公民空間都表現亮眼,更應該團結各國一起建立有高度需求的亞太人權機制。因此,他指出,根據各種公開資訊,至少有以下402名在中國遭到人權侵害的跨境個案,但實際的案例究竟多少?恐怕還有許多無法被外界得知的黑數。

他呼籲APEC台灣代表張忠謀創辦人、鄧振中政委、及龔明鑫主委應向中國代表提出國際救援名單:

國籍 案名 人權侵害狀況 人數
台灣 李明哲 關注中國社會發展及維權人士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2017年3月19日從台北飛往澳門後,從珠海前往廣州拜訪友人後失蹤。直至十天後,3月29日中國國台辦證實捉捕李明哲,原因是「危害國家安全」。11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成為首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的台灣人。目前仍被關在中國赤山監獄。(李明哲案大事記:https://www.tahr.org.tw/news/2168) 1
台灣 台灣人在西班牙的跨國電信詐騙案 2016年7月,中國與西班牙組成聯合專案組,調查從西班牙境內向中國民眾電信詐騙案件,同年12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37名,其中台籍嫌犯共有218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表示這些被遣送的嫌犯在中國可能有遭酷刑、不當對待或遭判死刑的危險。 218
台灣 簡姓商人 2015年簡姓台商被中國股東設局坐37天黑牢,之後有被軟禁在廠區。 1
台灣 陸委會資訊 陸委會2020年透露,在中國失蹤的台灣人數,經海基會盤點,2016年5月起至2019年10月下旬,共接獲149件台灣人到中國失蹤陳情。最新的統計為,已確認行蹤有101件,包括已經返台或知道關押的處所,「無法確認」的失聯者有48件。 48
台灣 李孟居 屏東縣枋寮鄉長陳亞麟在2019年表示,李孟居在香港有參與反送中運動,並在8月20日告訴他「人在香港邊境,想過關深圳」,並傳了一張解放軍集結的照片,之後便告失聯。後證實他已被中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拘留審查,並在今年10/11出現在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被認錯」。 1
台灣 蔡金樹 南台灣兩岸關係協會聯合會主席蔡金樹2018年7月20日赴中國大陸福建省泉州市參加兩岸食品交易會,入住廈門某飯店,翌日退房後即失聯,海基會立即去函中國海協會協尋,並透過管道多方查詢,迄今未獲具體回覆。 1
台灣 鄭宇欽 中國央視指控鄭宇欽,在中國從事間諜行為,並在捷克醜化抹黑中國,2019年4月入境中國時被逮。 1
台灣 施正屏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退休副教授施正屏,2018年8月起在中國失蹤,近期傳出陸方以涉及國安理由,將他關押在北京,遭判刑約3到4年。 1
香港 12港人 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喬映瑜、嚴文謙、鄭子豪、廖子文、鄧棨然、郭子麟、李子賢、黃臨福、黃偉然。2020年8月23日,這12名港人打算前往台灣尋求庇護,現被扣押於深圳市鹽田區的看守所。當中10名涉事者家屬曾多次安排委託律師要求與扣押港人會面,但均被中共政權的公安拒絕,他們可能面臨酷刑對待。 12
加拿大 康明凱和斯帕弗 中國外交部在今年 5 月 16 日宣佈逮捕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加拿大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前者被指控涉嫌「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後者則被控「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犯罪」,此後,中加關係越漸交惡,中國先後更以毒品罪名判處兩名加拿大人死刑。 2
美國 限制出境案 自2019年6月開始,中國官方即禁止 3 名華裔美國人離開中國,這3名分別是中國外逃的中國交通銀行廣州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劉昌明,以及其子女辛西婭(Cynthia Liu)和維克托(Victor Liu)。 3
美國 限制人身自由案 2019年6月,中國扣留、審問美國科氏工業集團(Koch Industries)一位高層主管數天。 1
美國 哈蘭和彼得森 2019年9月,美國愛達荷州公司「中國地平線」(China Horizons)創辦人哈蘭(Jacob Harlan)及副主任彼得森(Alyssa Petersen)上月在中國江蘇省遭公安逮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今天證實,2名美國公民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遭到拘留。 2
美國 Mark Swidan 來自德州的美國公民 Mark Swidan 在中國遭到逮捕、關押,超過三年沒有得到審判,他的母親在網路上求助。 1
美國 美國國務院資料 《美國之音》引述美國國務院資料,指出現在被關在中國的美國公民多達 90 人。 90
英國 留學生 2019年7月12日,英國駐北京大使館證實有四名英國留學生被江蘇徐州警方逮捕,罪名是涉毒,然而,發言人並未具體陳述涉毒的過程與細節。 4
瑞士 銀行女行員 瑞士聯合銀行集團(UBS,簡稱瑞銀)和瑞士寶盛銀行兩家全球金融機構近日發出內部指令,建議部分員工推遲前往中國的出差旅行,原因是瑞銀一名女員工近期在中國「被限制出境」。消息稱,在中國被拘的瑞銀員工出事前常駐新加坡,其在北京準備搭乘飛機時被控制,尚不清楚這名員工是在什麼情況下被拘,以及是否已獲釋。 1
日本 疑似間諜案 10 月 21日日本駐華大使館證實,一名40多歲的日本男子於 9 月在北京被中國當局拘捕,被指控從事間諜活動,而該男子曾於日本防衛省的智庫、防衛研究所及外務省工作。據 NHK 報導,中國於 2014 年開始實施反間諜法,從 2015 年以來,日本公民相繼被中國以進行間諜活動等理由拘捕,迄今至少已有 13 名日本公民被拘捕,其中 9 人被起訴。 13
日本 伊藤忠商事40多歲的男社員 2018年2月在中國廣州被依「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的伊藤忠商事40多歲的男社員,也在上月中旬被判3年徒刑確定,個人財產約15萬人民幣(約66萬台幣)也被沒收。 1

自由貿易的前提是人權保障 台灣應展現民主體制自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王龍寬律師強調,從來沒有「貿易歸貿易、人權歸人權」,若要安心做生意,各國對人權的相互保障則不可或缺。他以首位向美國候任總統拜登表達祝賀的外國元首加拿大總理杜魯道為例,杜魯道促請美國向中國施壓,釋放被關押兩名加拿大公民。同時,兩個月前加拿大更因此放棄對中國的自由貿易談判。

王龍寬提到,兩岸經貿往來如此頻繁,台灣人民時刻面對著中國不透明的司法環境,以及香港國安法的風險。例如李明哲在中國失蹤後,一個多月後才被「正式逮捕」,並遭判刑5年。王龍寬呼籲,如果台灣政府不希望憾事再度發生,防止台灣人民因寒蟬效應而自我審查,就應該在我們少數能夠參與的國際組織中,盡全力推動人權的保障。

王龍寬說明,即便APEC仍未如歐盟或聯合國,具備較強而有力的機制來處理人權問題,但APEC在2005年通過隱私權保護架構(APEC Privacy Framework)後,在美國的力推下,更進一步建立了跨境隱私保護規則體系(CBPR,Cross-Border Privacy Rules)。這個體系建立起隱私權保障的基準,藉以促進貿易誘因,台灣也在2018年獲准加入。王龍寬質問,在APEC框架中,隱私權都能有跨境保障,人身自由為何不行?

王龍寬認為就人權保障的基本事項,如逮捕會員國國民時應知會其外交單位、被逮捕的人應有權委任律師、有權在不妨礙偵查的情況下和家人聯繫等,都應該是人權公約和普世標準所承認的範圍。中國抓了加拿大公民,抓了澳洲公民,現在放話要抓美國公民,台灣若現在不推動區域人權保障體系,實在太可惜。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呼籲,台灣代表能倡議以 APEC 為平台、以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為依據,設置「亞太人權委員會」,以處理 APEC 國家人權侵害之申訴與調查。楊剛指出,APEC成立宗旨明定「促進亞太地區經濟成長發展及人民福祉」,其中當然也包含人權發展;近幾年早有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等國際團體要求 APEC各國與會領袖針對人權議題發聲。楊剛表示,台灣應善用 APEC 會議,聯合其它受害國家,要求中國尊重法治精神與國際人權標準。 

台灣作為晚進的民主國家,楊剛期待透過我們的民主發展經驗,對國際社會及區域穩定做出貢獻。楊剛認為,對比起中國以天安門鎮壓、對內維穩、大規模族群暴力、不平等發展的「脫貧」模式,台灣於1980 年代末啟動的民主化歷程與經濟成長相輔相成,因此更應該在國際經貿合作中展現「體制自信」,破除中國模式的迷思。

立法委員林昶佐強調,目前被不明關押在中國的人士,不只有台灣人、香港人,更有世界各國的公民。他提醒,不論政治立場,或自認與中國良好的互動關係,都很有可能成為在中國及香港被秘密失蹤的對象。他認為,蔡總統在上次記者會會提的重點,包括台灣的防疫亮點及拓展供應鏈國際連結等面向,但也不能忽視台灣在民主自由價值上的長足進步。他以泰國為例,泰國政府正受到中國政府影響,導致民主倒退,而台灣必須作為一股區域裡強健力量,帶領盟友往前實現民主自由價值。這是我們別無選擇,必須亞太地區努力的目標。

出席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執業律師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王龍寬|司改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執業律師
楊 剛|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林昶佐|立法委員

媒體聯絡人

江旻諺|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