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連署|呼籲中國必須立即釋放人權律師余文生和人權工作者許豔
2024-11-12
2024年10月29日,蘇州中級法院判處余文生三年有期徒刑,並判處其妻子、人權工作者許豔一年零九個月有期徒刑,罪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我們,以下簽署的公民團體,對此案深表關切,並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余文生和許豔,因為他們僅僅因為行使人權,包括言論自由權而遭到判刑。我們認為,這一判決會對中國境內人權工作者的工作,以及他們與外交代表團和公民團體的重要互動產生寒蟬效應。
這對夫妻,都是中國知名的人權工作者,於2023年4月13日在前往北京與歐盟代表團會晤的途中被警方拘捕。他們最初被指控「尋釁滋事」,並被拘留在北京市石景山看守所;2023年10月,他們被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新罪名起訴。2024年1月,他們被轉移到距離北京約1000公里的江蘇省蘇州看守所。
2024年8月,余文生和許豔「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在蘇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然而,多國外交使團的外交官和其他人權工作者卻被拒絕旁聽庭審。
據報導,許豔在被羈押期間體重減輕14公斤,她在北京的羈押條件可能構成酷刑或其他虐待行為。她遭到口語攻擊,包括遭到警察威脅如果她為自己和余文生的案件進行倡導,就會逮捕她的兒子。他們的兒子在父母被拘捕前剛剛18歲,多年來他的心理健康狀況嚴重惡化,目前正遭受抑鬱症折磨。許豔和余文生被轉移到蘇州,加劇了他的孤立,並增加了他進一步遭受心理健康影響的風險;他們被監禁使他喪失了父母照顧的機會,這有助於他的恢復。
聯合國專家多次表達對中國當局針對人權工作者的關切。他們一再呼籲廢除中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關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規定。今年3月,聯合國人權高專沃爾克.杜爾克表示擔心「尋釁滋事」是一項「模糊不清的罪名」,並鼓勵中國當局修訂相關法律,同時敦促釋放因該罪名而被羈押的人權工作者、律師等人。
聯合國專家還試圖就個別案例與中國政府進行溝通: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在2019年裁定,余文生先前入獄是任意的,違反了國際法,並呼籲當局提供救濟和賠償。今年6月,上開工作組聯同其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任務團體(Special Procedures mandates),對余文生最近被捕,以及他和許豔「涉嫌任意被羈押」以及「據稱對人權工作者家人(包括他們的年輕兒子)進行的威脅和恐嚇」表示關切。
今天,11月11日,是余文生的57歲生日。為此,我們呼籲全球各國政府以及聯合國及其人權機制,迫切地敦促中國政府履行其國際人權義務和承諾。
中國當局應:
以下簽署,按字母順序排列:
參考資料:國際特赦組織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國際事務暨暨數位人權專案經理 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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