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黑箱審判十二港人 台灣應升級援港政策
2020-12-31
中國法院於昨(30)天宣判「12港人案」其中10位的刑期,分別為六個月至三年,全數需在中國服刑完再返回香港。12名香港青年抗爭者於今年八月嘗試來台尋求庇護,卻遭中國海警攔截,被送往深圳鹽田,秘密扣押至今。過程中,中國政府拒絕家屬委任律師,拒絕公開司法過程,並阻擋外國使節與國際傳媒旁聽審訊。
台灣公民團體於今(31)日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中國違背其對外宣稱的「陽光司法」原則,處理「12港人案」的審判過程秘密、黑箱,使其被迫放棄自由、在法庭上認罪,才能換取醫療藥物、親屬探視等基本人權。
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李芃萱向台灣政府呼籲,正視香港局勢惡化成為常態,應儘速擬定長期因應對策。回顧2020年全球情勢,中國藉武漢肺炎疫情,強硬鎮壓香港,公民團體預計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之1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呼應美國及歐洲各國的撐港法案,以明文制度,強化台灣升級援港政策的意志。
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分析,國安法和新冷戰態勢下,香港正在焦土化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人大、港澳辦、西環和港共政府)開始借用國安法進行徹底鎮壓,以及全社會各部門民主本土勢力的肅清,導致整個香港的自由法治,以及原有的部分民主,正在全面快速消失,香港正在快速「大陸化」。
吳叡人強調,上述鎮壓整肅是利用武漢肺炎爆發的時機進行的。北京和港府以疫情之名擴權、剝奪香港人民權利與自由:停止選舉、限制集會。不只如此,各國封關使香港人逃生無門,成為被關在牢籠中的待宰羔羊,使港共政府可以從容進行秋後算帳。
他質問,中共和港共政府認為香港終於「恢復正常」,但摧毀了整個社會的菁英和下一代的未來。怎麼可能是正常的社會?此刻的香港社會充滿矛盾,人民活在恐懼之中,憤怒不滿沸騰,處於一種危機情境,但卻毫無化解民怨機制,目前人民被迫沈默或出走,但時機一到還是很可能爆發衝突。
最後,吳叡人呼籲,面對香港局勢急速惡化,尤其人權狀況,導致大量民主運動者乃至一般市民受迫害的人道危機,台灣政府不能總是以國安為由,消極無為。除了放寬移民就學措施之外,對於參與民主運動而受迫害的人士的救援、協助,對中國、香港政府的譴責、施壓,必須採取更積極有力的行動,以及更明確有效的措施。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律師點出,此次庭審於前三天才通知家屬,使其無法行使親屬的優先旁聽權,實為「秘密審訊」;甚至到前晚(29)才獲官派律師突襲通知指10名港人已認罪。庭審當天,法院原稱是公開審訊,卻又聲稱「旁聽名額已滿」,多國領事館代表皆未能內進聽審,也沒有任何一個被告家屬知道審訊內容及情況。
桑普認為,整個審訊過程不公不義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此案更凸顯中國對香港的管制策略再度擴張,其中未成年二人被逾期關押130餘日,已經嚴重侵害人身自由。桑普強調,墨寫的謊言,抵不過血寫的歷史。他指出,12港人刑期嚴苛,一般的「偷越邊境罪」與「組織偷越邊境罪」,若僅為初犯大多都是不起訴的,但他們初犯卻被重判六月至三年,顯然刑期過重。
司改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王龍寬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從本質上就非常荒謬,中國抓了12港人,認為他們觸犯了中國的「偷越邊境罪」,侵害了中國的邊境管理制度,但除了銅鑼灣書店的李波當年特地偷渡回中國投案之外,我們實在想不到有誰會想特地偷渡進中國,更何況若依據中國法院新聞稿,12港人是要逃離香港逃往台灣,又怎麼會有偷渡進中國的「故意」存在?根本匪夷所思。
他強調,無論如何,既然人已被捕送審,至少應該也要保障最基本的程序權利,但從報導中得知,中國警方在8月23日拘捕12港人,結果3天後官方才發了個不清不楚的微博,9月13日才正式承認拘捕(依中國刑事訴訟法第85條,應於24小時內通知),然後這種一年以下的輕罪,卻被逮捕了四個月,家屬無法探視,家屬委任的律師也不得其門而入,無法進入審理庭,這些都一再印證了中國司法的重大問題,以及為何香港人要反送中,我們除了譴責中國政府外,也呼籲台灣政府應該對港人艱難的處境,採取更積極的作為。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表示,2020年對台灣相當驚險,台灣人從年初拒絕親中韓國瑜,展現全民抗中的意志,並且成功防疫。但是今年對於香港人卻是極度悲觀,香港早已進入實質的「戒嚴狀態」,國安法後,中國鎮壓、逮捕、清算香港抗爭者勢必走向常態化,武漢肺炎疫情也給了中國政府機會,強化對香港社會的控制,未來預計將有更多的港人被迫離港、逃亡。
江旻諺指出,美國政府從反送中運動至今,陸續通過了「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保護香港法案」、「香港自治法案」等撐港法案,因應情勢變化,大幅重整「美-港」關係。歐洲議會也曾針對「港版國安法」做出決議,包括考慮制裁中國官員,以及促使歐洲各國制定援救港人的「救生艇」計畫。
江旻諺強調,台灣絕不能對2021年的局勢發展掉以輕心,中國鎮壓香港的下一步,就是台灣,因此我們必須擬定實際對策,聯合國際社群一同撐港抗中。江旻諺提到,蔡英文總統雖然在今年七月成立專責辦公室,為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抗爭者,提供人道援助,但是隨著香港情勢持續惡化,台灣也必須超前部署,針對升級援港政策、調整台港關係與強化民主防衛等面向從長計議。
江旻諺表示,公民團體將在明年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之1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修法,明定行政院應至少每年一次針對香港民主人權狀況、獨立自治狀態,以及《港澳條例》第18條實施情形作出評估報告,且依此擬定因應方案,強化對香港人權的支持,與增強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蔡英文總統曾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前宣布,未來將依據《港澳條例》第60條,一旦香港情勢發生變化,停止適用《港澳條例》一部或全部。江旻諺認為,蔡總統雖然立意良善,卻沒有明言具體對策,而造成混淆。「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即希望明確藉由行政院評估報告界定香港情勢,並要求行政機關升級撐港對策。
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中共政權就是要藉審判十二港人,向全世界表明打擊香港人反抗的意圖。然而,他相信,許多的香港人即便在如此高壓下,仍非常不滿,嘗試反抗,台灣作為香港的朋友,應該持續思考如何升級援助方案,包括行政及立法機關都應該要一起思考。他承諾,從立法的角度,他都會盡可能提供協助,和香港人站在一起。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提醒,十二港人被送中的案件,不但直接破壞了香港司法獨立,更是直接暴露了中國試圖消滅香港的一整個青年世代的意圖,中國與香港政府合力抓捕所有想逃離暴政的年輕人,甚至還有兩名未成年人都不放過,根本地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他呼籲,回頭檢討香港的特殊地位,以及港資獲得的特殊待遇,現在就是最適合的時刻。並應在未來定期評估香港狀況,適時調整政策。他認為,台灣政府的因應方案應該包括對中國官員作出制裁,藉此做出嚴厲表態。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指出,十二港人的案件是目前第一起因為尋求庇護而受到中國司法審判的案例,這顯示極權政府的司法迫害並非空穴來風。雖然我們相當肯定總統蔡英文一貫對反送中運動的正面表態,但是目前庇護法制面仍有許多升級空間。
王曦表示,十二港人原先目的地正是台灣,假設這些個案順利抵台,他們是否能夠得到台灣政府的協助仍是問號!即便來台抗爭者能夠得到部份協助,但目前台灣仍舊缺乏庇護法制,導致現有個案在通過專案審查後,必須進入一般居留申請程序;過程中,因為法律授權不足,行政機關欠缺通盤規劃,經常掛一漏萬,專案處置往往難以完整應付香港抗爭者在台灣就學、就業等生活困境。當因應香港狀況惡化,必須啟動《港澳條例》第60條凍結條款,庇護機制法制化工程尚無眉目的情況下,政府援港方案升級的方向不清楚,上述狀況肯定會更加惡化。
她指出,不論參照台權會所提出的《難民法》草案,或各國難民法制皆具備的基本難民權利——透明公開的申請途徑、審查期間的過渡狀態之基本生活照顧、明確的審查與救濟程序——全都應該在法律中明確授權,才能讓行政機關能完整協助抗爭者在台灣自立生活,這也是台灣政府未來升級援港政策的必要考量。
吳叡人|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
桑 普|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張育萌|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王 曦|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
王龍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
洪申翰|立法委員
經濟民主連合
台灣公民陣線
台灣香港協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香港邊城青年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
華人民主書院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永社
民間支援香港協會
李芃萱、江旻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