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職缺
台中辦公室倡議專員(Campaigner)
工作內容
- 司改議題倡議推廣與公益募款策劃執行
- 網站、社群平台之行銷企劃與內容經營
- 台中辦公室場地管理與空間經營
- 打造跨團跨運動合作網絡與地方組織串聯發展
資格條件
- 畢業新鮮人可。具備豐富社團與活動經驗、社群管理、議題行銷、活動策劃、美工設計繪圖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對司法人權議題的推動有高度熱忱
- 認同非營利組織工作、冤案救援和司法改革理念
- 具有組織能力,喜歡與人接觸以及團隊合作
工作地點
到職前三個月需在台北辦公室受訓,三個月後工作地點為台中辦公室。有出差需求。
工作時間
- 週二至週五下午13:30至晚間21:30
- 週六上午9:00至下午17:00
- 週日、周一為例休日
- 每日工作時數為7.5小時。必要時須配合加班。加班、補休、特休等皆依勞基法規定
- 可農曆年後到職
薪資福利
- 全職工作,週休二日,必要時須配合加班
- 加班、補休、特休等皆依勞基法規定
- 大學畢業且無工作經驗,起薪為30,000元。具工作經驗或相關專業者,依據本會人事相關規定敘薪
有意應徵者,請備妥個人履歷自傳(請註明可到職時間)、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學經歷證書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或個人作品集。於2021年1月24日前將資料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張馳副主任,02-25231178#22 ,若資格符合將通知您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