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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 Bird檢?全民豬頭!「囂張、跋扈檢察官」記者會

「Angry Bird檢」的「驚世之言」

  1. 沒接到通知?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
  2. 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
  3. 我就是很想關你 !
  4. 我就是要和你車拚!
  5. 我們法庭決鬥!

平板電腦與智慧型手機,大大改變我們與世界互動的方式。你可能玩過憤怒鳥,享受命中豬頭、把對手摧毀殆盡的快感。但,如果憤怒的不是鳥,是權力傲慢的檢察官,豬頭不是卡通動畫,是活生生的人,被當豬頭的遊戲,就一點都不好玩。

由於「偵查不公開」,檢察官濫權或草率之情形時有所聞;然而,人民在進入「深不可測」的偵查庭後,彷彿「羊入虎口」,不管是被告、或甚至是被害人,只能任由檢察官操弄、擺布。

這個案例,只不過是一個十分尋常的車禍擦撞案件。今天公佈的開庭過程發生在2011年3月,由台北地檢署林冠佑檢察官承辦的「100年偵字5511號」。

被告遭指控:開車時擦過被告人之摩托車,導致被害人跌倒,造成被害人手臂受傷,而由於被告當下並沒有感覺到有擦撞到人,後來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案件最後就到了檢察官手裡。在關起大門的偵查庭內,檢察官撐起「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大顯官威」,非但隨口數落被害人,也對被告大放厥詞:一開始,就因被告沒有接到通知書、延誤一次開庭,訓斥他要「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又恐嚇被告,「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我就是很想關你」、「我就是要和你車拚」、「我們法庭決鬥」…等等。誇張之程度,令人嘆為觀止,也不禁懷疑,還有多少這樣的檢察官,躲在不公開的角落殘害人民?

本會公布此一誇張至極的個案,播放開庭錄音以為證明,將檢察官開庭時之囂張、跋扈,攤開在陽光之下,供全民檢驗。同時,也要呼籲法務部與台北地檢署,秉持正人必先己的決心,嚴肅面對此個案,並提出針對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的通案解決之道。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02-25231178

法務部針對民間司改會指出林性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之說明

法務部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2年04月17日
發稿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連 絡 人:蔡偉逸
連絡電話:23884894 編號︰00-029

法務部針對今(17)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某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提出說明

一、有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臺北地檢署)林檢察官於100年3月間開庭時有問案態度不佳等情,經初步瞭解,檢察官開庭態度及用辭遣字確有未當情事,臺北地檢署已於今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建議對檢察官為申誡1次之處分。

二、本部自100年5月起,即多次函請各檢察機關應加強督促檢察官、檢察事務官開庭之問案態度,強調問案時應平和、懇切,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及其他不正方法,並已採取下列督導措施:

  1. 開放各檢察機關「檢察長信箱」、本部「檢察司信箱」供民眾以電子郵件或投書表達意見,各機關並應將案件處理情形回復陳訴人。
  2. 各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應主動於庭訊後提供問案態度調查表予出庭之被告、告訴人、被害人、證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等,對於民眾反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開庭問案態度不佳者,必要時指定專人抽樣聽、看錄音(影)紀錄,或訪問參與開庭同仁意見,並按月將問案態度情形統計分析,及針對開庭態度不佳者檢察長如何處置及改進情形陳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臺高檢署)及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彙報本部。
  3. 臺高檢署及所屬各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應按季至所轄地檢署確實抽查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之問案態度情形,並將抽查結果彙報本部。
  4. 各地檢署如經調查結果,認檢察官、檢察事務官確有開庭態度不佳之情形,應視情節及件數,依規定懲處或送評鑑。

三、本部對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之問案態度至為重視,並已訂有上揭督導措施,對於各界反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開庭態度不佳之案件,均會詳予查明。上述案件本部將函請臺高檢署儘速調閱偵查中錄影光碟進行瞭解,於5日內陳報本部,並就檢察官問案態度不佳之情形視情節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