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向陳肇敏等求償案 依舊「脫靶」演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3-1-16
2013-1-16
針對今(16)日,國防部向陳肇敏等人求償江國慶案補償金之民事庭,本會進行法庭觀察,並聲明如下:
一、本案自2012年9月24日首度開庭,法官即質疑國防部準備不足,同年11月21日第二次開庭,今日已是第三度開庭。然而,國防部對於訴之聲明與其之間的法律關係,仍然未盡清晰,明顯可以感受法官的無奈。三次開庭,國防部仍然連法律關係都無法釐清,依舊「脫靶」演出。
二、而在高檢署於2012年12月9日對外宣布,撤銷台北地檢署對陳肇敏等人的不起訴處分後,被告等人的答辯,大致可以分成三類:
三、由被告等人的答辯,可以得知,台北地檢署是否起訴,會和國防部的民事求償案,產生連動關係,倘若連起訴都如此困難,民事求償恐怕也甚不樂觀。而「法庭如戰場」,上法庭就應視同作戰,戰略目標、執行戰術、沙盤推演、後勤支援、反覆模擬操練,缺一不可。三次開庭下來,連法律關係都講不清楚,實在看不出有國防部長信誓旦旦「全力求勝」的行動與決心。
四、因此,今日法庭觀察的結論,仍是:以目前國防部對於訴訟準備之程度,仍看不出勝訴之可能性。如任由情勢繼續發展,國防部先支付的一億元冤賠金,終由全民負擔之結果恐難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