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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呼籲執政黨:請不要阻擋集遊法修正!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10日初審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後續將交由院會二、三讀會處理,並將進行黨團協商。集會遊行法於1988年制定,原本就是戒嚴體制的殘餘,多年來,無數的和平集會遭警察命令解散、強制驅離,許多民眾因集遊法遭起訴、判刑,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集會權。此次修法,距離前次修正,已達十年之久,我們樂見立法院盡速完成修正,建構一部集會遊行保障法。

令人憂心的,執政黨少數委員聲稱將利用5月14日起執政黨輪值內政委員會召委的機會翻案,推翻5月10日決議,理由是行政院版本尚未送到立法院。我們不認同這樣的做法,憲法並未規定立法院要等到行政院有提案才能修法,更何況在大方向上,集會遊行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廢除刑罰規定,已是朝野與民間的共識,至於具體條文的不同意見,大可於院會審議時處理。我們要呼籲各黨立委:對於初審通過的集會遊行保障法草案,如有不同意見,可於院會二讀時逐條提出修正案,或另行提出新法案,千萬不要以翻案或不承認會議記錄的方式,讓好不容易往前走的集遊法修正案又回到原點。

我們更要提醒執政黨立委,「把街頭還給人民」是馬總統2008年選舉時的政治承諾;「現行集會遊行法,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應於公約施行兩年內(2011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修正」是法務部的決議;馬總統更在此次總統大選辯論會上,回答公民團體提問(我們何時才能有一部集會遊行保障法?)時說「我們希望朝野趕快完成協商…(2012年)1月還有機會」。如果內政委員會棄馬政府前開承諾不顧,以翻案或不承認會議記錄的方式,讓好不容易往前走的集遊法修正案又回到原點,外界將認為馬政府言行不一,馬政府形象勢必再次遭重創,而民間團體也將以具體行動對支持翻案的立委,做最嚴厲的譴責。

發起團體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全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公益事務委員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農村陣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綠黨、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西海岸保育聯盟……

集遊惡法受害人

陳椒樺、林佳範、李明璁

嚴正譴責國民黨惡意阻擾《集會遊行法》修法

2012年05月14日 下午13:00
鄭麗君委員聲明稿

本席嚴正譴責國民黨吳育昇等委員今(5/14)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視議事規則為無物,以人數優勢惡意否決委員會於5/10通過本席與台聯分提之《集會遊行法》修法送交院會二讀之決議。國民黨此舉罔顧人民付託及馬英九總統選前支持集會遊行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的承諾,無疑已點燃在野與民間憤怒之火。本席在此對馬英九及國民黨團「選前說一套、選後頻跳票」提出嚴正譴責!

一、立法院作為最高民意單位,為獨立立法機關,提案修法乃各委員之責任與職權,行政院版是否送交立法院,與法案審查並不衝突。國民黨立委主張要等行政院版本送進本院後才予以審查,儼然將立法院矮化成行政院立法局!

二、本席所提《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乃秉持國際人權兩公約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一條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之精神修改之,國民黨亦將集遊法列為優先法案,看似表面支持,卻行惡意杯葛之實,無視現行集遊法違反憲法、違反人權兩公約,阻礙人民上街抗議的事實!

三、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是民主國家之普世價值,現行集遊法在威權統治的時空環境下所制定,充滿了「治安重於人權」的價值,規範內容箝制人權、擴張政府權力,為戒嚴思想之餘毒。台灣歷經自由化、民主化、兩次政黨輪替,唯轉型正義落實不完全,導致國家暴力在過去四年期間,數度侵害人民集會自由,貽笑國際,必須即刻予以修正!

四、本席所提之修法重點包括將集遊法改為集遊保障法、將現行許可制改採自願報備制,另外尚有廢除禁制區之限制、廢除命令解散制度、廢除特別刑罰,廢除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皆為合情合理之保障人民發聲、空間解嚴的修法思考!

五、本席對於馬英九總統跳票、執政黨阻擾惡法修定之行徑予以譴責,今後誓將與民進黨持續推動集遊法修改,持續推動轉型正義,共同捍衛人民無所懼怕走上街頭的權利!

在野三黨聯合譴責國民黨杯葛集會遊行惡法修正

2012年05月14日 下午13:00
陳其邁委員聲明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5月10日初審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原定將交由院會二、三讀會處理,然今(14)日上午國民黨全員動員,以六比七表決推翻議事錄, 對此,民進黨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立法委員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鄭麗君、台聯黨立委黃文玲、親民黨立委張曉風及集遊惡法受害者陳椒樺召開聯合記者會,抗議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立委漠視人民基本權益,並將以具體行動對譴責支持翻案的立委。

李俊俋表示,上週四在內政委員會時,以表決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案,並交由院會協商,然國民黨立委卻以「行政院版本未送達」為由堅持反對,即便召集委員陳其邁同意只要行政院版本在5月31日送交至員會,就可合併討論,國民黨仍不肯讓步,根本是「大玩兩面手法」,「說一套、做一套」。

鄭麗君表示,集遊法修正草案在社會倡議多年,朝野也達成共識,包括馬英九總統在2008年、2009年簽屬兩公約以及在2012年總統大選辯論時,都數度承諾要將集遊法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如今國民黨立委利用人數之優勢,強行阻擋集遊法改革,「是害怕人民的怒吼,馬英九招架不住?」「馬英九連民眾在街頭發表心聲的權力都要剝奪?」

黃文玲則指出,吳育昇委員在上周四逐條討論時,曾同意若行政院版本在五月二十八日送交立院就併案審查,最後吳育昇委員出爾反爾,數度竄改並且藏匿協商內容,今日以違法表決的方式否認合法的表決程序,她痛批國民黨委員不按議事規則行事,「要不要乾脆把內政委員會解散?」

李俊俋則指出吳育昇在內政委員會前後已擋下「總統府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集遊法」等四個法案,質疑吳育昇是馬總統的馬前卒,僅知貫徹馬總統的意志,違背人民基本權益,李俊俋籲馬總統應正視集遊法修正,「不要把集會遊行法當作自己的鋼盔」。

在會議前,包括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二十幾個民間團體發出聯合聲明,要求馬英九和國民黨不要阻擋集遊法修正,而面對今日的表決,亦同聲表達遺憾,並持續要以具體行動譴責支持翻案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