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莊分局刑事組長貪污冤案|《羅明村案》種子講師工作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2-5-15
2022-5-15
羅明村,前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組長,因為1997年11月6日發生在林口「新樹林餐廳」槍擊案意外捲入收賄官司疑雲,法院認定他收受黑道賄款,讓一位少年頂罪槍擊案的真兇。
由於不在場證明明確,更一審判決羅明村無罪,而且檢察官超過10日法定期間提出上訴,依法應該無罪定讞,但是最高法院沒有發現上訴逾期,錯誤地將案件發回更審,導致羅明村更二審判處違背職務收賄罪13年有期徒刑確定。羅明村無法接受自己含冤入獄,案件確定後決定司法不服從,直至2020年5月,因為疫情及身體健康因素返台投案執行。
第52次非常上訴聲請駁回
律師團於2021年11月8日遞出第52次非常上訴聲請,檢察總長在很快地在十日內決定不受理,在11月23日收到了「礙難辦理」的回覆。
釋憲聲請不受理決議
律師團曾針對刑事訴訟法第58條送達的規定聲請大法官釋憲,在去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那天,大法官也已經確定不受理(110年度憲二字第378號不受理決議)。
下一步?
目前救援進度雖然又繞回了原點,但律師團及志工團仍然會重新盤點卷證,繼續看看能否找到新證據,朝再審方向努力。
為了讓更多律師及教師具體了解羅明村案,邀請講師向各位說明本案的實體及程序上的爭點。雖然疫情之下無法實體相見,但是安排了線上的種子講師工作坊,突破地域限制,希望羅明村案能在全台各地遍地開花。
未來,當司改會收到場次邀約時,將徵詢種子講師的時間意願,請大家輪流一起進入校園或講座,讓大家看見這個冤案個案救援及制度改革的不同題目。這是羅明村案平反運動的一環,透過實例最直接的法治教育、人權教育,也讓更多人了解羅明村案,繼續成為倡議案件的小蜜蜂。
主持馬千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
講者林士勛/《羅明村案》義務律師團律師
時間 | 內容 | 講者 |
09:45-10:00 | 開放進入會議室報到 | |
10:00-10:10 | 開場 | 馬千雅 法務專員 |
10:10-11:40 | 《羅明村案》案件介紹 | 林士勛 律師 |
11:40-12:00 | 綜合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