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神祕面紗—憲法法院的意志形成與決定過程
2017-6-23
Heinrich Wefing 在其於2009年夏季發表於「時代週報」的報導當中稱聯邦憲法法院為「一個德國的秘密」。沒有任何其他的憲法機關享有類似於聯邦憲法法院所獲得的信任,因此更令人奇怪的是,「關於這個法院的一切卻幾乎沒有人瞭解」(Wefing 2009)。這份於2009年夏季由Passau大學哲學系接受為教授資格論文的研究,目的就在於使發生在卡斯魯爾的過程更為透明,以及稍微掀開遮蔽其意志形成與決定過程的面紗。
「面紗」這個隱喻的確是經過仔細考慮後的選擇。因為卡斯魯爾並非古典的、內部意涵完全無法向外滲透的「黑盒子」,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有時會主動讓人理解其工作過程中的些許訊息,例如透過不同意見書的提出或者有時則是透過內容豐富的判決理由。此外,有些觀察者會覺得,似乎有時可以穿透「評議秘密的面紗」而至少能快速掌握法院流程的輪廓。
除此之外,這個圖像就另一方面而言也是恰當的,因為它影射John Rawls「無知之幕」的理論構想(Rawls 1971:29)。當然,即便是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也無法進入一個─由Rawls本人以純理論方式構思出的─沒有人知道其個人資源配置的原初狀態。不過在卡斯魯爾明顯地較之大多數社會制度,更能降低對於意志形成與裁判決定程序的「非專業外來」影響,而能將其以「衡平批判性審議」形式導向一個以問題為取向的評議。
在研究計畫進行的過程當中很快便發現,如果沒有也將法院與其環境之間的交互影響─尤其這個交互影響還被法官本身加以利用以影響內部評議─納入研究的話,對於憲法法院意志形成與決定過程的分析終究還是不夠完全。
一位個別的研究者,如果沒有來自他周遭環境的支援,根本無法完成規模如此龐大的研究計畫:首先,我必須感謝Heinrich Oberreuter教授(Prof. Dr. Dr. h.c. Heinrich Oberreuter),他在這許多我們共同度過的年度中,無論是作為主管或者是作為學術上的老師,允許我在大學領域內以並非理所當然的自主程度進行研究。同時,他也是一位值得做為典範的導師,始終充滿興趣並且始終願意在最大的可能性下支持這份研究。
我也必須特別感謝Barbara Zehnpfennig教授以及Bernhard Haffke教授,不僅僅因為他們針對這樣一份龐大的研究快速地提出審查報告,同時更因為他們在教授資格論文審查程序中從不厭倦以及善意的支持。對於哲學系系主任Hans Krah教授,我同樣必須感謝他在教授資格論文審查程序中睿智以及公平的主持。
如此規模的計畫,如果不能持續與同事們在這種無法多所企求的情況下共同合作,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我必須特別感謝在不同階段參與協助這個計畫的Martin Sebaldt教授、Stefan Köppl、Jürgen Stern、Ondrej Kalina以及Sophie Haring。此外,我也必須感謝這些始終極為勤奮與投入的學生助理,他們始終透過他們的可靠性而令人印象深刻─如果我在這裡特別感謝某一位,對於其他人將會是不公平的。
我想特別表達感謝的,還有Passau大學圖書館的工作人員,他們始終敞開大門讓我能夠有效率的使用圖書館,並且竭盡心力快速取得在Passau沒有的或者已經「消失」的文獻資料。
儘管一個能夠正常運作的工作環境是如此重要,不過如果想要成功地完成這類研究計畫,來自私人領域的支持也是不可或缺的。於此,最讓我感到高興的,就是在我學術生涯途中,我由家人那裡得到極大的關心─即便我並非始終能夠讓他們知道究竟是什麼驅使我將學術作為我的志業。這在我認定為朋友的圈子裡容易多了,因為我跟他們其中許多人─至少曾經一段時間─共同工作以及進行研究。由這些經驗中能夠滋生友誼,在我工作環境中的特別同事情誼便能證實。同屬家人與友人的,包括Alexandra Meister,沒有她常年的陪伴我不可能走上我的道路,而她在這個研究計畫成功中所佔的份量根本無法估計─而她對此可能根本就不知道。
不過,這份研究如果沒有這麼多(卸任)聯邦憲法法院法官願意為我稍微揭開「評議秘密的面紗」,並且允許我在意志形成與決定過程中一探究竟,那麼終究註定會失敗。我沒有想到幾乎毫無例外所有人都願意接受訪談,同樣我也沒有想到關於法院內部事務會在如此高度的開放性中被報導出來。而根本無法期待的是,有許多這些訪談最終會有介於政治學、國家學以及法社會學交疊處的學術論述性質。這是我不想錯過的智識享受。
最後,值得感謝的還有閱讀修正這份草稿的人:這件耗費心力的任務係由Henrik Gast、Johannes Gerschewski、Peter Kainz、Marie Kajewski、Ondřej Kalina博士、Dorothee Kellermann von Schele博士、Stefan Köppl、Sarah Mallach、Carsten Pietsch、Stephanie Schuhknecht、Manfred Schwarzmeier博士以及Jürgen Stern。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我必須感謝檢視整個草稿的Imelda Wagner,對於她在這裡所顯示出精確性,我只能真誠地讚歎。
作者 :Uwe Kranenpohl
譯者:黃耀宗
序╱陳傳岳 1
奠定民主與法治的倫理基礎╱黃瑞明 3
序言 7
第一部分 前導思考 1
第一章 導論 3
第二章 研究方法 35
第二部分 聯邦憲法法院的意志形成與決定過程 83
第三章 內部決定過程的結構 87
第四章 報告作成人的影響 159
第五章 評議作為「衡平批判性審議」的論壇 201
第六章 評議中的行為資源 253
第七章 合致性與異質性 293
第三部分 聯邦憲法法院與社會的溝通 331
第八章 正當性與溝通 335
第九章 透明性、整合與正當性 389
第四部分 聯邦憲法法院存在的正當性資源 441
第十章 藉由對外發揮影響力(externe Steuerung)來維持結構之存續 445
第十一章 規範審查中不同裁判類型的影響可能性 497
第十二章 聯邦憲法法院社會接受度的來源 543
第十三章 非正式規範是聯邦憲法法院組織文化的核心要素 599
第十四章 正當性產物的矛盾 675
第十五章 訪談問卷 691
謝 辭 699
讀書心得 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