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徵才公告|民間司改會北辦、中辦誠徵:法務專員

司改會至今已走過28年的歲月,除了傳統的個案救援外,我們也積極的參與立法的過程,期許透過多面向的倡議、監督與合作,讓心中對於司法的理想可以落實在臺灣這塊土地上。

這份法務專員工作,不同於一般的法務行政,需與學術界、實務界、國會、媒體及各友團聯繫穿梭,期許能透過資源的互相連結,推動心中的理想。故除行政能力外,也相對要求積極思考,能對進行中的專案提出不同想法。本會也鼓勵同仁提出新的專案,或對既有的專案提出不同的作法,拓展本會關心的司法改革或人權議題。

如果你期待改變,也希望促成改變,有著透過法律改革社會的熱切動力,我們很期待您的加入!


壹、應徵職務

法務專員(台北辦公室一名,台中辦公室一名)

貳、工作地點

一、司改會台北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0巷3號7樓

二、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845號

三、有出差需求

參、工作內容概述(包含以下面向,非一人工作量)

除個案救援外,專案包含協助專職律師進行法案研究及遊說、辦理研討會及記者會活動、律師團及專家團會議,包含以下四面向(非一人之工作量)。

一、專案管理:以推動法案為核心,進行專案規劃、進度控制、行程管理、文件及檔案整理。

二、個案救援:以協助申訴、申冤個案之處理,進行個案管理、進度控管與並接聽申訴中心電話。

三、會議聯繫:會議時間安排、會議記錄、新聞資訊或會內訊息共享。

四、資源整合:新聞資訊、會內或其他專案小組之訊息共享,建立友善溝通的合作氛圍。

肆、應徵條件

一、法律科系相關系所畢業

二、曾任法務工作者佳;具投身社會倡議經驗者佳;具跨領域專長者佳

三、願意長期投入NGO工作

伍、工作時間

全職工作(原則上為早上10時至下午6時),週休二日。活動或會議時須配合晚間或於假日出勤。

陸、工作條件

一、起薪新臺幣參萬參千元,並按本會敘薪級距及學經歷調整。

二、其他條件依《勞動基準法》及本會人事管理規則規定。

柒、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1份 (含學經歷簡述、對司法改革之想法,請參附件1)。

二、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學經歷證書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意者請於2024年4月15日前將資料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副執行長李明洳律師,0928777201
(請於主旨註明:應徵職位及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