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憲法法庭不容毀棄 國民黨切勿一意孤行!民團號召「1122守護憲法晚會」
2024-11-18
上禮拜四(11月14日)下午,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已開始進行黨團協商,三黨對於國民黨翁曉玲版草案協商無共識,待由韓國瑜院長再召集協商。於11月24日草案協商冷凍期均屆至後,最快有可能在11月底或12月初完成剩下的二、三讀程序。
近日來,多個律師地方公會接續發表聲明,律師界也於上周六(16日)發起「守護憲法遊行」嚴厲譴責國民黨主導的修法,將破壞台灣重要的民主法治基石。
目前司法院與憲法法庭已出現運作危機,由於代理院長無權制定與推動重大的司法政策,導致台灣的司法改革停滯不前;憲法法庭則是因為僅剩8名大法官可以組成審查庭,從原先的5庭縮減為3庭。其中,尤伯祥大法官還必須兼2庭,才可以維繫審查庭的運作。憲法法庭也坦言,在大法官懸缺未補下,未來可以預見釋憲案的處理速度將會延滯,並嚴重影響憲法救濟的效率與功能。
縱使已經有上述大規模的反彈,國民黨仍一意孤行地進行推動「修惡憲訴法」,蠻橫、無理地將所有反對聲音抹黑為「側翼」。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教師聯盟、臺灣青年民主協會、香港邊城青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聯合18等團體,鄭重對國民黨提出嚴厲的警告,並號召人民在11月22日走上街頭,一同參加「守護憲法晚會」,要求國民黨應立即撤回翁曉玲立委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切勿將憲法法庭作為政治鬥爭的對象。
於此,民間團體聯合嚴正呼籲並提出5點訴求,聲明如下:
一、國民黨應立即撤回《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並對於如同兒戲的修法公開道歉。
二、建請民眾黨反對上述修法方向,並對國民黨的不當修法提出批評。
三、立法院於未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前,不應透過修法使憲法法庭無從運作。
四、立法院應召開公聽會,傾聽法律學者、公民團體等社會各界就《憲法訴訟法》修正的意見。
五、重視性別平權、原住民及少數族群權益、勞工權益等人權保障的立法委員,應不分黨派地反對此次修法,共同維護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
11月22日下午五點(預計進行至晚間9點)
濟南路一段1號(立法院群賢樓旁)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教師聯盟、臺灣青年民主協會、香港邊城青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陸續邀請中)
國民黨翁曉玲委員的修正草案,是要將組成憲法法庭的「現有總額」定義為「法定總額」的15人。其作法,是於《憲法訴訟法》第4條增訂第3項:「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
就立法文字而言,所謂「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15人)是「法定總額」;而「現有總額」,依其文義當是指「現行依法任命的實際大法官人數」。從一般的文義及解釋,都可知道「現有總額」與「法定總額」是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立法者縱使有意提高憲法法庭運作的法定人數,立法上也不會採取混淆上述定義、指鹿為馬的作法。
我們認為,憲法訴訟制度的修正,當然可視制度的實際需要、優劣,進行理性辯論後修正。然而,國民黨翁曉玲委員上述的2項《憲法訴訟法》草案,正好是於在野黨有意杯葛大法官人事案、且有近半數大法官將於10月31日卸任的情形下提出。
於2019年《憲法訴訟法》的修正過程中,以及修法通過後,國民黨從未就憲法法庭的組成及議決門檻,正式提案表示不同意見。但從大法官審理「國會擴權/改革法案」一案後,國民黨立委便頻頻藉修法「關切」憲法訴訟制度。客觀來看,國民黨本次主導的修法,不無藉修法以恫嚇、影響憲法法庭審判「國會擴權/改革法案」的疑慮。
國民黨翁曉玲委員的另一個提案,企圖將《憲法訴訟法》的評決門檻從「現有總額2/3出席,現有總額1/2同意」,一律改為「現有總額2/3出席,現有總額2/3同意」。此一修正,是重新回到舊制的退步修法。
《憲法訴訟法》現行的評決門檻,是綜合了大法官過去73年釋憲經驗後獲致的結論。本次修正提案泛以過去實務未見的「極端情形」,便要大開改革的倒車,將影響人民獲致憲法訴訟結果的效能,甚為不妥。
若有必要檢討評決門檻,較有意義的討論方式是依照不同的審理程序及審理標的的重要性,進行更為細緻的討論。然而,國民黨的修正案要求10位以上大法官須同意始能憲法裁判之門檻,遠高於《憲法訴訟法》於2019年上路前的不當高門檻設計,亦將使憲法裁判的形成,重蹈2019年前憲法裁判難以作成的慘痛歷史經驗;甚因其所設門檻高於2019年前之制度,恐將造成比過往慘痛經驗更為惡劣的制度結果。
國民黨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將造成憲法法庭實質停擺的憲政危機,更將嚴重破壞台灣民主憲政秩序的根基,本會對修正案深感憂慮及不安,並呼籲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切勿通過此極度不妥的修正提案。
鑒於此次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正在進行黨團協商,若三讀通過,就會發生立法權單方面迫使司法權停擺的局面,並妨害人民的憲法救濟權利、嚴重破壞權力制衡的機制。多數黨透過人數優勢,擅自通過具政治報復意味的法案,是罔顧民主程序應有的溝通與協商機制。
此外,如修法通過,我們更加懼怕如果執政黨不積極排審人事同意案,或在野黨以人數杯葛拒審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案,將會架空憲法法庭,使得保障人民權利的釋憲功能被癱瘓。我們鄭重呼籲各政黨必須基於司法專業、人權保障與民主理念的角度,一同反對翁曉玲的修正草案,並特別指明特定立委,不應該在朝野對抗的政治局勢中,受到政黨的控制,讓自己的重要決定淪為黨意投票部隊的一員。
首先,呼籲民眾黨個別立委,請記得在立院所擁有的8個珍貴席次,可以在國會發揮關鍵少數的力量,不應將自己的位置侷限在「藍白合」的政治操作中,作為國會「第三勢力」,更應該思考自身關鍵席次的重要性。我們肯定,黃珊珊立委願意力排眾議反對翁曉玲的修正草案,基於自身的立法專業去說明修法的嚴重後果,而特別強調司法自主性的重要性,並主張立法院應積極審查司法院預算和大法官人選。在此關鍵時刻,我們認為作為國會第三勢力的民眾黨,必須跳脫現在的政治泥淖,從保障人民權利的角度反對修法。
另一方面,我們認為原住民族立委的首要目標必須是保障與爭取原住民族權利,也就是說,原住民族立委應代表著整體原住民族的權利與利益,而非服膺於黨派政治。此次修法,受害的不只是一般人民的憲法救濟權利,也包含原住民族集體權的憲法追求。就目前的釋憲實務來看,總共有5則關於原住民族權利的憲法解釋與判決。雖然其解釋論證和結果不盡完善,也有需要檢討與批評的地方,但確實也對原住民族的權利保障有一定程度的進展,並且從原住民族爭取權利的角度來看,釋憲更是重要的倡議管道。因此,我們鄭重呼籲全體原住民族立委應反對此次憲訴修法,避免族人的憲法救濟權利受到犧牲,更斷送在釋憲上追求原住民族集體權的機會。
除此之外,我們呼籲肯定性別平等價值的立委,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決定再次淪為黨意投票部隊的一員。就台灣的釋憲實務來看,關於性別平等的大法官解釋與憲法判決不在少數,在憲法實踐上也發展出幾個重要的平等權審查標準。再者,在大多數涉及女性平等權的案件中,婦運團體透過釋憲追求權利的貢獻也不容忽視,凸顯出性別平等的追求不僅是大法官的決定,亦包含人民的爭取。植基於此,我們主張,肯定性別平權的立委,也必須反對此次修法,理由在於癱瘓的不只是憲法法庭的運作,也可能封殺憲法上關於性別平等的實踐與保障。
綜上所述,我們憂心台灣此次修法除了嚴重影響一般人民的憲法救濟權利,還有可能阻斷原住民族權利和平等權的憲法實踐,再次呼籲原民立委與支持性別平權的立委們,必須基於自身對於憲政民主與平等自由的理念,勇於對抗黨意的支配,並站出來反對此次憲訴修法。另外,我們也強烈要求民眾黨個別立委應發揮自身關鍵席次的重要力量,跳脫既有的政治格局,從人民權利保障的角度反對憲訴修惡。
2024年11月18日(一)10:00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1號群賢樓門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法律政策部主任 呂政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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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法案助理研究員 林承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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