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人民一個好法官~法官法前進立法院記者會
2005-10-05
司法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為這道防線具體把關者,則非法官莫屬。法官被人民期待能獨立、公正、客觀地從事審判,並且為人民所信賴,因此法官的任用、淘汰與身分保障等,自應特別加以規範,而不應與一般上命下從的公務員等同視之。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現行有關法官制度的規定,仍散見於十多種公務人員法規,而目前的立法設計,也還是將法官與一般公務員等同視之,如此一來不但與憲法保障法官獨立審判的精神相背,且亦與人民的期待相違,對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來說,已造成莫大阻力。
實際上,有優質的法官,才有優質的司法,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憲政精神與時代潮流的「法官法」,一直是司法改革的重心。
早在十幾年前,司法院就已經意識到「法官法」的重要,而開始著手研擬「法官法」。到了1990年,司法行政廳已擬具「法官法草案初稿」,而後經過司法院的「司法制度研究修正委員會」無數次的修正,在1995年提出了官方版的「法官法」草案。1998年,民間司改會、台灣法學會與台北律師公會也研擬完成民間版「法官法」草案,並且由立法院謝啟大、蔡明憲、黃國鐘等五十位委員提案及連署,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第一次送進了立法院。而後在2002年,邱太三立委等又再次提案及連署,新的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第二次進入立法院。很可惜的是,多次的提案都無法完成立法。2003年民間成立「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積極遊說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訂定法官法。
不過,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的提出,對於司法院也造成相當壓力,司法院瞭解到人民需要好的法官,而要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於是司法院與民間展開漫長的協商,希望法官法順利在立法院通過,而司改三法推動聯盟也因為法律扶助法的通過改組成立法官法推動聯盟。經過多次折衝與協商,2005年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終於擬定完成,多數條文與司法院具有高度共識,但保留部分民間堅持之意見,而有以下特點:
近來,司法界接連發生風紀案件,不肖司法人員應該被淘汰的聲浪愈來愈大,法官法推動聯盟深切瞭解民眾的心聲,加速完成民間版「法官法」草案,希望可以透過這個法案獎優汰劣,保障優秀法官、淘汰不適任法官,讓裁判品質全面提升,建立真正讓人民信賴的司法。
簡言之,「人」的改革絕對是司法改革極為重要的一環!法官法草案為營造優質司法環境、吸納優秀人才、淘汰不適任法官,並保障法官獨立審判職務的設計,實為確保公平審判、提高裁判品質的關鍵,希望全民與立法院一起來努力完成立法!
澄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法學會、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全國產業總工會、智障者家長協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全國銀行員工會聯合會、花蓮縣教師會、全國教師會
今天法官法推動聯盟召開民間版法官法草案公布記者會,正式將民間版法官法草案委由立法委員們送進立法院審議。與會人士有法官法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教授、法官法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陳傳岳律師、檢察官改革協會代表侯寬仁檢察官、多位聯盟成員代表與立法委員高思博委員、郭林勇委員、吳秉叡委員、盧天麟委員等人。
法官法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教授表示,這是民間第3次將民間版法官法草案送進立法院了,期待這次能藉關心此案的委員之提案及連署,讓民間版法官法草案能在這個會期通過立法。而法官法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永頌律師表示,這部民間版法官法草案對於司法改革有很重要的意義,此民間版法官法草案有以下5項特點: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高思博委員表示,會盡力使法官法能在這會期通過立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郭林勇委員表示,在過去擔任律師時,就非常關心法官法的立法,且法官法須司法委員會與法制委員會連署,今天出席民間版法官法草案公布記者會,將會摒除一切政黨的衝突,儘快讓法官法通過立法。法制委員會吳秉叡委員更表示,因他過去曾任職法官,肯定法官法存在的重要性,必定盡其所能地使法官法通過立法。
最後,法官法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教授表示,非常感謝各界的支持,這將是一個超黨派的理性、專業的法案,亦符合人民的企求,並期待司法、法制二委員會能秉持著理性、專業的態度,儘快讓法官法通過,使人民對立法院的看法能耳目一新。